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九江商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决定书
当事人:九江商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3MA37PBLD5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登安
住所(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塔岭南路44号
受理情况:我局于 2025年6月9日收到12345的热线工单,查剑霞反映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为九江商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监事,并于6月10日送达了撤销登记申请和相关证据材料到我局,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于6月10日予以受理。
调查情况: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五十三条的规定,通过调查,九江商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登记档案文书中查剑霞的签字和本人签字肉眼比对,笔迹完全不一致,2020年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2022年起处于非正常户注销状态。调查期间,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张登安无法联系。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1日将九江商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及登记机关联系方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现45天公示期已满,无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查剑霞在九江商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监事任职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浔阳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柴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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