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浔阳区2025年度区直有关单位重点监管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区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依托江西省“互联+监管”系统,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有关部门协同梳理了《浔阳区2025年度区直有关单位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浔阳区2025年度区直有关单位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两个事项清单公布后,上级有关部门对行政检查事项和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另有要求的,涉及单位要及时做好衔接,并按要求落实。
附件:1.浔阳区2025年度区直有关单位重点监管事项清单(详情见附件)
2.浔阳区2025 年度区直有关单位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情见附件)
3.区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浔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3
区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林水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医疗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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