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市场监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3-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880
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撤销告知书(江西省匡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导读:
九江波源贸易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江西省匡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假冒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开发总公司名义取得公司登记一案, 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如下:
江西省匡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4月28日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在股东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开发总公司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来历不明印章盖印假冒其名义取得公司登记,并于2021年9月23日和2025年1月3日仍使用上述来历不明印章盖印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经调查,涉嫌使用来历不明印章提交虚假登记资料的经办人李正国和吴醉民已死亡。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
依据《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在调查期间,相关企业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涉嫌假冒登记企业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相关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撤销其企业登记。”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将江西省匡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信息向社会公示,现公示期已满,无相关企业及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依据《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的规定,本局拟作出撤销江西省匡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9月22日和2025年1月3日的变更登记及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开发总公司在江西省匡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张帆、张航 联系电话: 0792-8230289
联系地址: 九江市浔阳区庐山路179号
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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