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178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1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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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66号),联系电话:0792-822516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浔阳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9条,聚焦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乡村振兴、河湖长制等重点工作领域,确保核心业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5年度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依托中国浔阳网作为核心公开平台,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保障信息更新时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 “三审” 制度,从内容审核、格式规范到发布校验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

我局未单独建立其他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自觉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日常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维度不够全面,呈现形式较为单一,吸引力与实用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规范度不足,部分公开内容的精准性仍需加强。

(二)努力方向

2026 年,我局将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问题短板,精准发力提质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标准,细化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见效,全面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与形式。聚焦乡村振兴、河湖治理、农业农村发展等核心业务,拓展公开内容维度,增加民生关联度高的信息供给。

3.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强化 “三审” 制度执行力度,精准划分主动公开与不予公开范畴,确保公开信息的精准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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