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0248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1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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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66号),联系电话:0792-8225161,邮箱:xyqnyncj@jiuji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呈现了“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形式丰富,公开重点突出”的特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4条,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动态、公告公示、政策文件、项目批复、机构设置等。

主动公开了河湖长制、乡村振兴、禁捕退捕、综合执法等我局重要工作动态和传达学习贯彻各级文件、会议及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公开了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2022年度部门预算,以及本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等内容;及时更新了浔阳区区级河长名单等公告公示内容;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验收情况进行了定期更新公示,全年共计公开审批生产建设项目17个,自主验收报备项目11个。

3.严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按照《浔阳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信息“填报、初审、复审、复核、公开”的“五步骤”进行。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022年,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调查研究、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情况收集上报等工作。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一是信息化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信息管理员和提供信息者负具体工作责任,确保信息的真实、时效、安全等要求;二是实行审核签批制,信息形成后,须经主要领导审查把关签字,方可上报发布;三是报送发布信息登记制,对所有报送发布的信息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台账,方便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中国浔阳网,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工作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了投诉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在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渠道不够多元化,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让公众看得懂、听得明白。二是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确保政策措施在实际中有效地贯彻落实。三是理清职责、及时落实,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推进、指导、监督与考核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消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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