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8-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343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关联导读:
2024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局干部职工立足本职、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重点,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印发《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生态鄱阳湖流域(浔阳)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内容》等,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开展河长巡河。督促各级河湖长按照规范开展巡河督导,截至目前,区、街道、社区(村)河湖长累计巡河(湖)600余次,及时清理河湖垃圾,有效促进水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三是组织清河行动。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清河行动系列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滚动销号,共同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在浔阳江广场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基层河湖长参加全省乡村河湖长线上培训,切实强化河湖长履职意识;以申报浔阳江国家级水利风景为抓手,全力推进水利文化建设工作,已将申报材料上报水利部。
(二)领导重视,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领导重视、强化度汛保障。入汛前后,区领导多次实地检查水工程防汛备汛情况,深入泵站厂房实地查看,听取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姬公庵新建泵站日常运行管理等情况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对泵站主汛期间外聘有技术专业的第三方参与运行管理,全力保障泵站运行。二是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前期对姬公庵泵站投资近130万元进行提升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将新建姬公庵永久调蓄池、袁家湖泵站改扩建、石化泵站改扩建等纳入“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长江堤涝区治理工程”,在今年汛期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确保正常排涝,有效保障金鸡坡辖区排涝能力,按照和上级资金50%配套,区级需投入约817万元。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与气象、水文、航道等部门横向沟通,对雨水灾害及时作出布控和应对,不断加强水旱灾害预警防范。
(三)因地制宜,乡村振兴显特色见成效。
紧紧围绕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五大领域,将乡村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力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为加快我区特色产业发展,我局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今年争取乡村振兴资金81万元,用于发展村级集体产业。重点村大塘村拟打造金街印象农产品展示体验馆,建筑面积240平方米,计划投资100万元,集成金街印象农产品、草莓园销售及洽谈合作等功能,预计带动村集体增收约20万元;示范村白水湖村渔业养殖业科技养殖项目,计划投资75万元,用于购买鱼种、鱼药、石灰等,防治鱼病、鱼类缺氧,净化水质,改善水环境,购置增氧、渔船等设备,提升工作效率,2024年2月初采购7.8336万斤花、白鲢鱼种已全部投放至养殖组水域,预计带动村集体增收约20万元。
(四)认真核查,农村产改工作常态长效
我区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今年对9个行政村(含人民路街道长虹村社区)2023年度村级集体经济进行清产核资。经核查全区9个村33个村民小组共计4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23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总资产达33530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11624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总资产比上年同期降低1589万元、同比降低4.52%,经营性资产增加836万元、同比增长7.75%。
(五)高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根据中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赣农党字[2024]17号)文件要求,浔阳区成立专班,紧扣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七个方面突出问题,积极履行牵头单位职责,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集体“三资”情况开展实地全覆盖核查。以整治行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农村集体“三资”全链条监管,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
(六)排查隐患,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浔阳区地处中心城区,现有渔业生产单位仅白水湖村一家。经排查,未发现渔业船舶风险隐患,已按规定配备相关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系泊设备,并按规范安装、使用、放置;未发现载客、载货等经营性运输活动,作业船只实行集中停放管理;渔业船员按照渔船配备标准配备,未发现存在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等行为;渔业船员在生产作业时偶有未穿戴救生衣的问题,已责令改正,现未发现违规作业行为。我局积极开展农药大排查,未发现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无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现象,已建立购销台账,并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旨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及群众健康安全,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七)落实责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开展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九江市中心城区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白条上市”原则,九江市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交易市场内活禽需运往定点屠宰机构进行宰杀后再运回市场进行售卖。我局作为职能部门,需对琵琶湖活禽批发市场内外运活禽进行初检开票工作,我局在琵琶湖活禽批发市场日均开具动物免疫合格证8000余只。
(八)强化监管,禁捕退捕工作成果不断巩固
一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聚焦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联合市渔政执法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市监局等部门,深入推进“夜鹰行动”“四清四无”常态化开展,在浔阳区重点水域开展执法巡查,并对城区经营销售渔具网点逐户进行全面清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车辆巡查20车次,无人机巡查3次,严查非法电捕鱼器具制造、销售行为,打击和震慑了非法捕捞利益链条,基本清除了辖区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二是增强执法辅助能力,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充分发挥街道属地管理优势,与全局工作人员、护渔队共同进行禁渔期日常巡护,并为巡护人员配备防爆手电等设备用于巡逻执勤。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在交界水域、敏感水域、案件多发水域对违规垂钓行为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并宣传禁捕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放《浔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浔阳区段和水生生物保护区浔阳区水域实行全面禁渔的通告》和《禁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产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广告行为倡议书》等宣传单页1000余份。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投入8万元在长江浔阳段设置“电子围栏”,进入重点水域的居民及时收到禁止垂钓和保护水生生物的短信提示,让更多人了解禁捕规定。同时,在社区、市场、餐馆等重点场所全方位多渠道向市民普及非法捕捞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长江水生生物,着力营造不能捕、不想捕、不敢捕的浓厚氛围。
(九)生态优先,林业工作不放松
为了有效保护救助野生动物,向广大市民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上半年共救助野生动物十余次,通过宣传和救助行动,使广大市民能积极参与到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行列中。认真落实全省林业行业禁毒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林业行业禁毒工作,开展禁毒动员部署会和禁毒活动,对全区重点林区进行排查,未发现种毒情况。
(十)守土有责,水土保持依法依规
今年共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4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8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1130.2元。成立开发建设侵占生态红线造成水土流失情况排查工作专班,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持续抓好开发建设侵占生态红线造成水土流失情况全面排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优化河湖生态环境。不断完善河湖长制体系,压实各级河长职责,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将改善全区水域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对照标准积极推进浔阳江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建设,切实做好迎考工作,全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环境,实现水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路径,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集中精力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的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不留死角,问题见底清零;合理规范使用产业扶持资金,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继续抓好两个市定重点村的产业发展工作,支持白水湖村、大塘村在做大做强经济总量上争做示范;持续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不定期走访的方式对渔业养殖及农药经营单位全覆盖进行排查;继续做好过渡期内活禽动物免疫合格证发放工作。
(三)强化水旱灾害防御责任落实。严格按照防汛责任制要求,逐级落实全区各类水工程防汛责任,重点排查责任的落实情况,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座泵站、每一段堤防、每一处危险区域,落实到防、抗、抢、救各个环节,做到了任务上肩、力量下沉,确保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应对有序。
(四)继续抓好渔业渔政工作。继续强化日常巡查和岸上巡护垂钓管理工作,充分发动市民群众发现线索、举报线索,进一步巩固我区垂钓规范成果;加强禁捕水域监管工作,在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落地,发挥协助巡护、社会监督作用,搭建“电子围栏”,利用信息化装备设施,提升渔政执法效能;科学实施增殖放流,持续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落实辖区水域人放天养,加强渔业资源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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