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7-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276
文字解读:《关于明确全市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联导读:
一、背景依据
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是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和先决条件,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河湖长制和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水利部高度重视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要求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逐河湖、逐工程明确生态流量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以流域为单元构建起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流量保障体系,确保生态流量目标落实落地。
二、起草过程
根据《水利部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4〕313号)和《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的通知》(赣水办资源字〔2025〕1 号)要求,结合九江实际,起草《关于明确全市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征求局机关有关各科室、局直有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后印发。
三、工作目标
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做好全市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四部分内容:
一是切实理清工作任务。包括排查检视生态流量确定状况、确定生态流量目标、完善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健全生态流量监测和评价机制和严格生态流量落实情况监督管理。
二是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各阶段各环节的主要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内容,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按计划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是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市水利局由水资源科牵头组织,建设与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和市农村供水中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
四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明确相应股室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五、创新举措
1.细化任务举措。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明确相关要求,形成指导意见,并开展业务培训。
2.制定工作计划。制定了《市水利局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划分和完成时限,保证工作有序推进。
3.建立协作机制。具体明确了相关科室(单位)在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凝聚工作合力,防止出现相互推诿扯皮。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加强组织指导,切实提高排查质量,科学确定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的生态流量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生态流量保障,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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