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4392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
关联导读: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预算总表》
十、《财政拨款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定和实施区有关农村的规定和工作意见、决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承担全区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接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渔政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本区自管的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十四)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五)承担区河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区河长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和调度督导全区河长制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信访督办、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事务;负责牵头组织河湖保护宣传教育;承办区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河(湖)长”和区河长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市采砂管理局、市海事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数24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9人,退休人员5人。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该工作涉及面较广,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改革实施的各项任务的方案制定、督促和检查等工作,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积极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的路径,形成特色产业型、服务经济型、资源开发型、盘活撤并村闲置资产型、多村联营发展型、新业态发展型等多种发展模式,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禁捕退捕工作。为实现“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的目标,我局将牵头做好禁捕水域巡查、检查工作,确保禁捕成效,抓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培训,关注渔民退捕后的生活状况,开展相应跟踪帮扶,及时根据退捕渔民需要开展相应帮扶。
3.好防汛工作。坚持立足“三早”,扎实抓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不断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强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和抓好责任的落实,加快编制超标洪水预案,扎扎实实地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4.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强化源头控制和联防联控,增强湖泊管理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推动湖泊面貌持续改善、水质不断提升。
5.水土保持工作。加大对水土保持对象的宣传和管理,提高方案的审批和工作机制,加快完善全区遥感监管违法违规项目手续,对全区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做到摸底、调查、登记和备案。
6.水利设施提升工作。计划对区自管三个泵站进行提升,启动姬公庵泵站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实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将泵站维养及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部分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5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9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9.3%;财政拨款上年结转1102.6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0.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8.62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减少73.9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59.61万元,与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3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59.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与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9.68万元,与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3.49万元; 农林水支出1201.03万元,与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4.85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02万元,与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02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与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56.94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科目类别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6.66万元;农林水支出450.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8.0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2.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0.54万元,增长19.9%,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资金81.12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第三部分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部门
预算表
十二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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