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1271

浔阳区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4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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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浔阳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浔阳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浔阳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浔阳区庐峰东路36号,电话:0792-82274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浔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精神,主动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事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累计公开信息17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民政主动公开信息共5个类别。其中,公开决策类信息7条;公开管理和服务类信息5条;公开执行和结果类信息18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类信息130条;公开三大攻坚类信息12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浔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开;二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三是通过在单位和街道、社区发布公示、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21年推动出台了《浔阳区实物救助管理办法》,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负责人解读。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未出现涉及我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办理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保证各栏目信息及时准确、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配有专用电脑1台、组建信息公开审核、发布领导小组1个,配备信息审核员1名、信息发布员1名。通过“中国浔阳网”、“九江民政网”等平台发布新闻稿件41篇。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程序;开展培训1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专业化水平;强化内部监督,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规则和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不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还有待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政策解读的公开力度还不够。

2.改进情况。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继续践行民政为民宗旨,针对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加大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做好人员培训,继续拓宽畅通公开渠道;三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四是继续加大重点民生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公众息息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消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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