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20190
2022年度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关联导读:
2022年浔阳区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党代会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和双“一号工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民生福祉,强化民生保障,提升社会服务,完善社区治理,为助力浔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牢牢把握民政机关政治属性,坚决捍卫“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民政部门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干部和服务对象当中继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全力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三)抓实民政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党建“三化”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研究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要事项请示报告、“三重一大”报告和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开展“3.23”警示教育活动。紧盯“怕、慢、假、庸、散”和“四风”顽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适时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五)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提补工作的要求,落实浔阳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提补任务。新的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资金将于4月份发放到位,并从1月份开始补发。及时高效发放困难群众保障资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六)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成立浔阳区慈善会,将慈善救助申请工作纳入购买服务事项,拓展帮扶内容,组织开展慈善助学、助困活动。创新“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站建设,探索推行以社会救助服务包的形式交由工作站承接相关购买服务项目。持续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健全扶弱助困长效机制。
(七)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机制。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低收入人口数据共享常态化。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走访、实时发现潜在救助对象。
(八)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社会救助对象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办法(试行)》,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推进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回复“赣服通”“民生资金平台”救助申请,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持之以恒做好高质量数据信息录入和社会救助低质量数据清洗,提高数据质量;不定期对在保对象进行滚动复核,确保数据精准。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第三方购买服务工作,加强核对平台功能,扩大核对服务范围。
三、加强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九)增加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计划打造16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养老设施覆盖100%的城市社区目标;全年至少建设2座25张护理型床位以上的嵌入式养老院,每个街道至少新增一个城市助餐服务网点。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0张以上。落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进行奖补。
(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大养老机构监管力度,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升工程,抓好消防隐患整改达标。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养老机构,因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由区政府按规定集中研究处理,年底前实现养老机构消防验收或备案率达到100%。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做好浔阳区社会福利院升级改造收官工作,有序推进老人返院、职工返岗,将福利院打造成为失能照护示范机构。继续开展养老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培训。抓好养老服务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标准。集中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加强对养老机构预付费的管理,全面压降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十一)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做好留守空巢老人关爱保护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落实经济困难残疾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继续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民生工程,为符合要求的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调处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诉与理赔工作。完成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二)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提高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指导建立村(居)民理事会、民情理事会等社区协商机构,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为重点,完善线索排查核查机制,推动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十三)推进老旧社区改造。按照老旧社区改造计划,完成剩余14个社区改造任务。其中,湓浦街道完成4个社区改造,甘棠街道完成5个社区改造,人民路街道完成2个社区改造,白水湖街道完成3个社区改造。做好老旧社区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工作。
(十四)增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能力。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工作,进一步充实社区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合理提高改善社区工作者待遇。以社区民政元素融合发展为抓手,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在街道、社区层面推广普及“智慧社区”信息平台,提升社区智慧化、自动化办公服务水平。稳妥推进国企改制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
五、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十五)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成立社会组织党委,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发展过程。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评估三同步制度,对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将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依法纳入活动异常名录。深化党的创新理论进社会组织,广泛开展 “我来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对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一次轮训。以党建为引领,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和品牌建设,打造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十六)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依法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双随机抽查,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章程履行等情况保持常态化监管。加强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倒逼“僵尸”社会组织退出。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配合市监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公开公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查处相关问题。
六、着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十七)持续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深化丧葬礼俗改革,加大对“三沿六区(指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和坝区)”散埋乱葬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落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加强骨灰流向追踪管理,深入研究调研骨灰流向追踪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增散埋乱葬。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工作。完善殡葬服务设施管理,加快出台公益性骨灰堂管理办法。
(十八)持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和人像集中比对力度,推动精神障碍滞留人员落户安置。抓好区域性长期滞留人员集中照料康养工作。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十九)推进婚姻登记高质量发展。努力配合市局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力争年内实现通办,做好“跨省通办”准备。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做好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继续强化预约登记、延时服务等措施,做好疫情期间人员疏导,避免扎堆办证。加大婚俗改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婚俗新风。
(二十)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深化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推动“全程网办”。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行动,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积极探索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项目运营模式。做好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探索建立居家照护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探视寻访制度。
(二十一)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将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浔阳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召开区未保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加大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力度,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组织实施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优化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持续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台账动态管理,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加大入户探访、跟进回访力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系列活动。
(二十二)规范区划地名管理。认真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验收、地名信息库更新录入工作。继续开展以“大、洋、怪、重”为主的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及时完善新建道路命名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序组织开展好县、乡两级界线濂(溪)浔(阳)线、浔(阳)柴(桑)西线、浔(阳)柴(桑)东线、甘(棠)湓(浦)线、甘(棠)人(民路)线联合检查工作。稳妥推进甘棠、人民路驻地变更工作。
七、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二十三)大力开展“五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五型”机关建设协调机制,完成相应建设任务,按时上报工作动态。注重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汇编、整理,做到工作档案完整、规范,确保有据可查。着力提升民政窗口服务水平,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提高机关运转效能和服务效率。
(二十四)强化法治民政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学习和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
(二十五)做好综治信访工作。落实领导信访包案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定期开展信访接待活动,化解突出矛盾。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强化干部群众“群防群治”意识。
(二十六)落实安全监管职责。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目标,督促各养老机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局机关安全管理台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重要会议、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十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从紧开展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民政领域防控工作,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做好养老机构、民政服务机构以及相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十八)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广泛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新闻发布、典型推广、舆情引导力度,选树挖掘民政系统先进典型,结合“赣鄱先锋”“孺子牛”奖评选等活动,宣传民政特色,讲好民政故事,不断提升民政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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