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2-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567
【文件解读】《江西省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关联导读:
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科研单位成果转化,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江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二、主要内容
《操作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包括总则、内部管理、台账管理、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解决了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谁来管”“怎么管”“如何监督”的问题。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操作指引制定依据、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四个方面内容。
第二章内部管理。明确了科研单位的主体责任,单位资产管理、财务、纪检、审计等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和内部职责分工等两个方面内容。
第三章台账管理。明确了职务科技成果披露、披露信息审核、阶段分类标记等内容。
第四章资产管理。包括资产价值确认、资产价格评估、资产账务处理、作价投资管理、协同处理机制等内容。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了年度报告机制、内部监管职责、尽职免责及风险防控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指引实施期限和负责解释部门。
三、主要特点
《操作指引》重点强化了四个方面的管理,指导科研单位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实现职务科技成果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一)理清内部管理机制。一是明确科研单位承担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的主体责任以及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二是厘清科研单位科研管理、成果转化、资产管理、财务、纪检、审计等部门职责,强化各部门的高效协同管理。
(二)实现成果台账管理。一是明确科技成果完成人披露科技成果以及科研单位成果单列管理部门建立成果单列管理台账的具体要求。二是明晰成果属性、成果阶段、转化状态等台账管理需要标记的关键信息,为后期依据成果阶段开展资产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三)完善资产管理模式。一是在资产价值确认、资产价格评估、资产账务处理、作价投资管理等方面实现与国家及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上位法的有效衔接和管理闭环。二是明确高校、科研院所以作价投资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国有资产的,其减持、划转、转让、退出、减值等处置,由主管部门审批或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单位自行审批,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
(四)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强化科研单位内部的年度报告和监督管理要求,鼓励科研单位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风险边界和禁止性条款,实施单列管理尽职免责和审慎包容监管。
政策原文链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解读机关:江西省科技厅
咨询处室: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郑莎
联系电话:0791-862666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