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0448

浔阳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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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浔阳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浔阳(地址: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66号市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22149,邮箱:Xyqjtjbgs@jiuji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3年区教体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公开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基本信息、招生政策、教育资助信息、培训机构白名单、违规补课举报电话和体育赛事等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学前教育突出“普惠发展”,义务教育突出“优质均衡”,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2023,教体系统在中国浔阳网、浔阳区部门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8(含学校),其中教体局政务资讯部门工作类信息25,政务公开平台上决策类信息7,管理与服务类信息47,社会公益事业类信息32,建议提案办理20,主动回应5;在江西政务服务平台梳理和录入政务服务事项52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教体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浔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调整《浔阳区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公开;三是提高政策解读实效,增强回应群众关切热点信息公开效果。

()平台建设

一是主动公开区教体局领导信息、机构设置、重点领域信息。二是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如财政预、决算等。三是重点围绕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群众体育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

()监督保障情况

区教体局党委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工作,局办公室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自查。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也无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解读水平和形式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对政策出台目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开展深入浅出的解读。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运用图文图标、视频动画等形式开展线上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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