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364

浔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1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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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九江市浔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九江市浔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66号浔阳区市民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07928227200,邮箱:xyqsh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在浔阳区委区政府的坚强正确的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九江重要指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统筹谋划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扎实进取,担当尽责,认真做好我委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主动公开方面。在2024年,区发改委切实落实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完成各项任务。

1.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我委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审批备案项目77个,项目赋码136个。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42个,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23个。编制了浔阳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报告草案稿、“十四五”相关工作评估等文件。2.重点领域公开工作。2024年,我委继续负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中3项子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所有涉及全区各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全部依法予以网上发布,对于日常工作中需要的项目审批的流程、审批机构联系方式、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材料要求、监督举报方式、常见错误示例等信息均提供依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年来,我委没有接到相关部门、公民要求公开涉及我委职能的请求,没有发布这方面的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通过上级督查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测评和我委自查自纠,我委所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流程、信息内容等方面均符合要求,对于各方反馈信息和整改建议能够做到及时响应,即时整改。我委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在及时全面准确的把各种本部门各项法定工作情况予以公开的同时,不泄露涉及国家安全和其他方面秘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委没有建设本单位独立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平台,一直都是依托政务门户网站上的政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工作,确保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更新、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区发改委按照要求公布了相关股室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设立了工作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来自全区各单位和辖区群众的工作服务咨询和监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一年以来,我委没有收到任何投诉举报诉求,2024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加强学习意识。努力在学习新思想、新精神上做到学深悟透,努力构建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九江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的工作格局,不断坚定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思想认识,确保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持续发力。

2、强化服务意识。我委始终坚持为民服务、改进作风、强化监督的核心理念,始终把提升服务意识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始终把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区各项中心工作、服务全区人民群众作为开展工作的目标,努力做到有责任担当、有进取精神、有工作实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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