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0-11-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70365

关于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5 10:28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关于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庐山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意义和要求

  中长期规划评估,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手段。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全面评价十三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发展环境变化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及时总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确保顺利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内容,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突出新时代九江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为谱写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九江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市级十三五规划的评估范围为总体规划,即《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评估期限为201611日至2018630日,并对2020年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点政策措施完成情况进行预测分析。

  中期评估要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落实情况,全面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找准原因,结合国内外、江西省及九江市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后半程实施的精准策略和措施。具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评估: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实现情况。按照党的十九大的明确部署,全面检查九江市十三五规划《纲要》4个方面34个主要指标,特别是12个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九江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重大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以及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与推动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的有机融合情况。

  (三)提出调整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结合现有的发展基础,针对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和重大项目预期与实际存在的偏差,提出目标和重大项目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及建议。

  (四)提出十三五后两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建议。根据评估和预测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保证规划目标任务完成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建议。

  三、评估要求

  市级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评估工作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其他规划的评估由规划牵头编制单位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市级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7月,开展调研、起草中期评估报告;8月中上旬,形成初稿;8月下旬,开展专家论证和审议;9月初前,报市政府审定;10月底前,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各地、各部门对照十三五规划《纲要》,根据自身职能对所承担目标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于730日前送市发改委。相关数据用2016年至20186月的完成实绩,预测到2018年年底的完成情况,以及到2020年的预计完成情况。

  (二)市级十三五区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由规划牵头编制部门组织评估,并于815日前将评估报告提交市发改委(联系人:沈浩浪,联系电话:8211520,传真:8211510Emailjjsfgwzhk@163.com)

  四、评估方法和组织方式

  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创新规划评估方法,采用第三方评估、开放式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等评估方法,以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组织领导,及时做好各方面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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