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重大建设项目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4-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892

关于同意九江市浔阳区人民路街道福泽园片区旧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4-01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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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九江市浔阳区人民路街道福泽园片区旧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浔阳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九江市浔阳区人民路街道福泽园片区旧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文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九江市浔阳区人民路街道福泽园片区旧改项目(项目代码:2512-360403-04-05-712013)。

项目责任单位为九江市浔阳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九江浔阳区人民路街道福泽园片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改造涉及福泽园、钻石名苑北区、学洲城北区等3个小区10栋楼共292户居民,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32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外立面修缮、道路修缮、内墙修缮、屋面修缮、地下管网、排水改造、强弱电下地、小区停车及充电装置改造、文化娱乐休闲场所、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87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和申请专项债券。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项目赋码和审批(核准、备案)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287号)等文件要求,项目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请项目单位到浔阳区自然资源分局办理用地相关手续。请项目单位落实海绵城市理念,严禁过度绿化、亮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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