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浔阳区东风小学2025年暑期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同意浔阳区东风小学2025年暑期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浔阳区东风小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浔阳区东风小学2025年暑期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文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浔阳区东风小学2025年暑期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7-360403-04-05-239139)。
项目责任单位为浔阳区东风小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九江市浔阳区浔阳路26号东风小学校园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计划进行多媒体会议室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及争取上级补助。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项目赋码和审批(核准、备案)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287号)等文件要求,项目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请项目单位到浔阳区自然资源分局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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