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0392

浔阳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1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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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浔阳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浔阳区财政局(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66号 浔阳区市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0188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做到主动公开、有序公开、及时公开,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主动公开

2023年度,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年度工作要点抓好工作落实。截至20231231日,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2条,涉及部门工作、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设置、政府采购、规划计划等各类信息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 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邮编、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方式,积极开展电话、邮件受理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和申请。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答复。

  1. 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照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

  1. 平台建设

2023年度,我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作用,注重栏目建设和内容发布,及时进行更新。始终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

  1. 监督保障

2023年度,我局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透明度,对全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梳理,接受社会监督。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发布标准还不够高,二是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加及时。

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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