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766
九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稳住经济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联导读:
九江市出台23条财政措施“真金白银”稳经济
党中央明确要求,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并围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并出台6个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5月30日,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6月6日,江西省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发展若干财政措施》(赣府厅字〔2022〕53号)。6月16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九江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措施》。九江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稳住经济发展作为政治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最急之事,即时响应、迅速跟进,在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级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稳住经济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九财建〔2022〕17号)(以下简称《财政措施》),打出一套力度大、举措实、含金量高的财政政策“组合拳”,稳住经济大盘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考虑
一是精准对标。对标对表中央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我省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23条财政措施核心内容与市政府审议通过的《九江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措施》保持了一致,本着靠前发力、加力增效的原则,进一步作了实化、细化、量化。每一条措施都是真金白银、指向明确,对症下药、靶向精准,可以说这是我市财政多年来力度最大、举措最实、含金量最高的组合式财政政策,着力让市场主体得实惠、添动力,让政策运行有支撑、能落地。
二是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当前稳定经济运行需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新诉求。重点是:稳市场主体。“留得青山赢得未来”,企业稳住了,增长、就业、财税才有了基础。为此,针对中小微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面临成本上升、需求收缩、资金链紧张等痛点问题,采取退税减税降费、财政补贴、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一揽子手段,持续为企业“输血供氧”。
三是精准协同。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困难当前,压力在肩,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财政措施》立足发挥财政调控职能,注重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协同推进,全力以赴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要内容
《财政措施》共计23条,惠及住宿、餐饮、文化等多个行业,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从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和持续深化依法理财四个方面,综合运用“退、减、免、缓”等各类调控手段,靶向精准,充分考虑当前稳定经济运行需要,政策落点直指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诉求,有效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活力,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主要包括10条: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技强市战略,预算安排4500万元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域体系建设、重大基础研究、完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等。二是优化升级产业结构。预算安排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2200万元,全力保障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服务产业提档、招商提效、项目提速、企业提能、园区提标、保障提升“六大工程”,深入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重塑九江工业辉煌。三是促进商贸消费升级。统筹安排市级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852.53万元,开展消费促进系列活动。四是支持提高外贸外资水平。2022年统筹资金1.98亿元,支持我市“直航”促“三同”扶持政策,放大我市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作用,做实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夯实区域航运中心,融入长江经济带,打造开放开发高地。2022年预算安排2300万元,帮助企业扩大出口规模,鼓励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拓展市场、参保信用保险、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培育发展新型贸易业态,助推开放型经济发展。五是支持引进培育创新人才。2022年统筹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4.2亿,加大省级及以上重要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力度,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推进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和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着力发挥人才平台示范引领作用。六是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2022年安排1亿元购房补贴资金,切实做好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补贴及申请、发放工作。七是支持物流业发展。安排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2050万元,对在九江注册的A级物流企业,按照自有、悬挂赣G车牌、载重量20吨以上的原则,给予5000元/辆的燃油卡补贴,对物流、客运(含公交)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标准化物流专用车辆和客运(含公交)车辆,由市级财政按国家补贴后实际购车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年度累计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八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统筹安排市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590万元,奖励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和省市级服务龙头企业等,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九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统筹使用市级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生猪生产等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帮助农业经营主体渡过难关。十是支持文旅行业发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研学、科普、社会实践、劳动实践活动等交给旅行社承接,允许由旅行社按规定开具综合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鼓励全市A级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对依法依规正常经营开放的3A、4A、5A级旅游景区(不含开放式景区),注册地在九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三星、四星、五星级旅行社,停靠我市搭载200名游客以上的游轮,给予一定补贴。
(二)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主要包括5条:一是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二是加强稳岗就业保障,实施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三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要求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5个月租金,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减免3个月,同时做好中心城区中小微企业用水用气补贴工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管理,及时动态更新并公示本地收费目录,切实做到“所有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四是对企业防控支出进行补贴。对企业实际支付医院或核酸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费、工业企业的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进行补贴。五是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
(三)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主要包括5条:一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2022年争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5亿元以上,根据实际发放情况,足额安排、实际拨付地方配套贴息资金,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二是实施企业上市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增首发上市企业,按规定给予上市奖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首发的,市级财政对每家企业分阶段奖励500万元。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我市的,市级财政奖励500万元。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成功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市级财政另奖励50万元。三是加强融资支持。扩大“财园信贷通”放款规模,增加惠企户数,延续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融资服务。持续实施“财政惠农信贷通”,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降低融资担保成本。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将融资担保业务审批期限缩短至3天,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单笔100万元以下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弱化反担保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五是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2年新增柑橘、淡水养殖、肉牛养殖三个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险种。及时安排、足额拨付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地方配套资金,对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目录的种植业、养殖业、森林、农村住房保险和地方特色保险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
(四)持续深化依法理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主要包括3条:一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梳理国家、省、市三级惠企政策,大力推进惠企资金兑现“直通车”工作,按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承诺兑现三种方式,除有特殊要求的资金外,实现财政奖补、减税降费等资金快速审核、快速拨付。同时,围绕深化科技“放管服”,探索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充分发挥科技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科研项目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取消政府采购保证金。九江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取消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拓展深化“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线上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举报。总结各类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发布我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着力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三是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整治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安排预算但尚未拨付资金造成的拖欠账款,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拨付。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对于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造成拖欠的,通过扣减该部门其他预算指标的方式予以偿还。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本通知所列政策有效期按照相关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市财力基础薄弱,收支平衡压力大,但为稳住经济大盘,财政再困难,这方面的钱也只能多不能少。一直以来,我们坚持长期过紧日子不动摇,千方百计统筹资金、盘活资金、压减一般性开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就是为了在千万市场主体和广大百姓遇到困难的时候,能挺身而出、迎难而上。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落实《财政措施》,推动政策红利快速释放、精准到位,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安全。
http://jjf.jiujiang.gov.cn/zwgk_210/jc/gfxwj/202212/t20221216_5885567.html(《关于印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稳住经济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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