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专项资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09-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5901

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19 09:05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根据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在听取《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报告》时指出,要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区政府召开审计整改部署会议,具体安排审计整改工作。

区审计部门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并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工作及时进行审计回访和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认真对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整改落实的责任,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㈠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⒈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审计提出:区财政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预算执行率不高,如:2021年预算安排22个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经费618.74万元,实际支出9个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租赁费用128.44万元。

其他预算安排专项经费3,215.25万元,实际拨款2,983.17万元,预算结余232.08万元。

整改情况:在预算编制中,区财政局已对各部门国有资产租赁经费、公安浔阳分局及消防大队等相关经费按照单位申请及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安排。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加大单位预算项目申报的管理,对于项目立项不充分、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并压实绩效责任,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审核原则、内容及操作流程,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

⒉财政存量资金收缴不到位

审计提出:各部门单位存量资金137.5万元未收缴到位。

另外,区财政部门预算安排了人武部、公安浔阳分局、土地交易中心、消防大队四家单位预算资金,未对以上四个单位存量资金进行盘活。

整改情况:⑴区财政局对财政存量资金及时进行收缴,截至目前,剩余区白水湖街道办事处资金未上缴完毕。经核实,该笔资金属于国资收入,区财政局将继续督促区白水湖街道办事处和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核实收入后,及时上缴财政。

⑵区财政局已对人武部、公安浔阳分局、土地交易中心、消防大队以及生态环境局5家单位下达《浔阳区财政局关于非预算单位盘活存量资金的通知》,对上述单位截至2022年12月底未使用的区级预算资金进行盘活,共计收回资金5.9万元,计划于2023年4月缴回国库。

⒊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

审计提出:截至2021年12月底,区财政应收账款62,239.18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中:非税账上应收账款62,089.50万元;总预算会计账上应收账款149.68万元。

整改情况:⑴非税账上应收账款已收回7,850.04万元,未收回54,239.46万元。其中应收区城投公司借款53,400万元,已向区城投公司发还款通知书,责令还款,其他应收款区财政局已组织人员逐笔核查,并逐年销账。⑵总预算会计账上应收账款已收回69.91万元,未收回79.77万元。其中应收区委政法委77.77万元,该笔款项为2015年京九广告牌坠落伤人事故,法院判决我区与广告牌的业主广告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现已通过法院对广告公司进行追偿,待追偿结束后及时销账;应收1个非区属预算单位借款2万元已由区商务局进行追缴,因凭证不足,暂未追回,计划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批,转列支出。

⒋预算资金退款未及时缴入国库

审计提出:区财政非税账上高龄补贴5.21万元,该笔资金原为国库资金支出,单位将资金退回至非税账户,区财政未将此笔资金从非税账户及时缴入国库。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将上述资金于2023年2月23日缴入国库。

⒌缺乏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

审计提出:区财政公共资源服务中心未制定财政评审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管理制度,缺乏对咨询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拟定了《中介机构参与浔阳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初稿,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该办法从入驻管理、中介机构的委托、中介机构考核、取消和退出、违规处理等五个方面规范了中介机构参与我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行为,提高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

⒍区财政公共资源服务中心预算价格存在资金浪费风险

审计提出:区财政公共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度预算评审项目,设计土、石方外运工程运距均按照包干价(15KM子目套取定额),可能造成部分项目实际情况未达包干价,存在资金浪费风险。如:青年路立面改造项目、老地委大院改造项目、浔阳区考棚地块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等。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针对问题,建章立制,并出台了《浔阳区投资评审实施细则》(浔财字〔2022〕23 号),其中对预算评审工程运距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三章 计价规则 第十条 建设项目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计价规则 (一)考虑到本区涉及的建设项目均在城区中心地带,在按照评审制或备案制进行预算(财政评审价)编制时,原则上土(石)方外运运距不超过 15 公里,建筑垃圾外运运距不超过 3 公里。若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运距未超过以上两个标准的,应按照实际运距进行计算……”,并在财政评审时,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执行。

㈡部门预算审计发现的问题

⒈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部分预算资金结余

审计提出:部分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造成年初预算资金结余,未发挥资金应有效益,如:

区卫健委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全区0-6周岁独生子女爱心保险金45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5万元”,以上预算资金全部结余。

区政务服务局2021年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数和实际支出数差异较大,如:年初预算安排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管理费20.36万元,实际支出13.0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赣服通”软件及后期服务经费”10万元,实际财政安排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大楼维护费11.5万元,实际支出4.0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电梯维修3.5万元,实际支出1.23万元。

整改情况:因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现有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转为对城镇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在2022年预算中财政部门已核减区卫健委专项经费“全区0-6周岁独生子女爱心保险金45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5万元”。

区政务服务局2021年资金结余已全部上缴区财政,并在2022年初预算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了重新编制,取消了“赣服通”软件及后期服务预算等经费,确保发挥资金应有效益。

⒉国有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审计提出:区政务服务局2021年12月支出电子计算机、政务服务一体机14.25万元,未增加单位固定资产。

此外,根据区内设立不动产登记受理点启动经费的文件要求,区财政局2021年度拨付区政务服务局81.27万元用于采购不动产中心办公设备等,验收单位为区政务服务局及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浔阳区分局,固定资产均未入账。

整改情况:⑴区政务服务局已将政务服务一体机14.25万元全部增加本单位固定资产。⑵区政务服务局已将采购不动产中心办公设备中已达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73.79万元及时入账。因该设备使用单位为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浔阳区分局,下一步,为了更加便于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区政务服务局将履行手续将相应固定资产通过移交手续移交给九江市自然管理局浔阳区分局。

⒊内部管理及核算不规范问题

审计提出:部分单位2021年度存在财务报销及账务处理不规范情况,如:

区城市管理局支付防汛值班餐费无值班表及人数,报销工会运动服未附人员领用名单,涉及金额6.25万元。

区民政局支付部分费用无附件依据,支出体检费无名单,涉及金额2.08万元。

区委老干部局支出体检费1.81万元,体检合同内容不详且无体检人员名单;专项经费收支未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完善了凭证报销资料,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手续。

⒋应收账款清理未完成

审计提出:部分单位存在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问题,存在账实不符风险,如:

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截至2021年底应收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983.84万元,该公司已破产停产多年,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已申请法律程序追缴债券,2020年5月6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执行裁定书,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往来挂账未清理完毕。

区城市管理局截至2022年3月底应付款82.35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区民政局截至2022年3月底应付款3.07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区委老干部局截至2021年底应付印刷费25.46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⑴因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已协助进行破产财产变现工作,下一步将根据拍卖最终成交价格,按法律程序予以追缴,清理往来挂账。⑵其他挂账单位已通过财务调账或待资金使用完毕后销账进行整改。

㈢重大专项资金及工程审计情况

⒈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未支付完全

审计提出:区财政局2021年度共收到并拨付惠企利民新增财政直达资金14,390.18万元。各单位实际支出14,048.89万元,结余341.29万元。资金全部结余在以下部门单位:区卫健委结余结转98.07万元,区直各学校结余结转66.06万元,区就业服务中心结余结转95.86万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余结转38.2万元。

整改情况:区卫健委、区直各学校、区就业服务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余的财政直达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下一步,以上部门将做好项目资金测算,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民生项目资金惠及人民群众。

⒉超前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

审计提出:白水湖街道庐峰花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化工厂宿舍老旧小区改造存在超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问题,如:

庐峰花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合同金额为概算价1,411.46万元,截至2021年2月底共计支付工程款988.02万元,达到合同总价70%,根据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2021年2月底未完成工程量的80%,超前支付了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进度为完成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总价的70%)的进度款。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该工程项目在结算审计阶段,初步审定金额为1,127.11万元,工程款于2021年2月后未有继续支付。区白水湖街道办事处已责成负责该项目部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并召开专题学习整改会,并第一时间约谈了施工方和监理方,使其增强合法合规和重合同守信用意识。

⒊工程税票审核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审计提出:区民政局2021年度预算追加道路路牌制作及安装费用,该项目经结算审核后,工程总造价16.49万元,其中税率9%,税金1.45万元。而施工方开具的发票中,实际税率6%,税金0.93万元,建设方区民政局未对税率进行审核,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整改情况:区民政局已与施工方建勘勘测有限公司赣北分公司联系,按所开发票实际税率6%计算,要求退回0.52万元,目前款项已上缴国库。

⒋区体育健身中心管理运营存在绩效不佳问题

审计提出:2019至2021年浔阳区体育健身中心共收到低免专项资金46.69万元,体育中心全部用于水电费等支出,未用于体育场馆日常维护,场地破损未及时修复;体育中心将场馆的门面出租给经营商户,转租的经营场所均未向主管部门报备。

整改情况:区体育健身中心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面地板及老旧的设备进行更改,下一步将对体育场馆加强安全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出租的门面已向主管部门区教体局进行报备。

三、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的打算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审计整改是确保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监督权威的重要保障。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仍有少量问题因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需多方协调尚未彻底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对个别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抓整改。与被审计单位积极沟通联系,及时跟进整改进度,实地督促指导,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强化政治担当,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加强与财政、工程职能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沟通、联动,切实把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规范和制约权力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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