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9-12-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617613

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办法》对我区财政影响情况的分析

发布日期: 2009-12-09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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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办法》对我区财政影响情况的分析

 

一、对我区财政体制的影响

按照《进一步完善九江市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办法》及九府厅抄字(200727号抄告单的精神,新的征管范围和分享办法实行后,对我区的财政体制有非常大的影响。

(一) 税收收入方面

征管范围的进一步明确后,原由区国、地税征收中央、省、市属工业企业(含已改制)税收和中央、省驻市及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均划归市本级征收。区国税局划走征管户12家,以2006年为例,这12家企业上交的税收是2,010万元,其中地方收入514.9万元;地税局划走征管户152家,以2006年为例,这152户企业上交的税收2,599万元,其中地方收入1,717万元。也就是说,以2006年实际上交的税收计算,我区减少税源4,609万元,其中地方收入减少2,231.9万元,预计2007年将减少税收5,438万元,其中地方税收2,633万元。

(二)可用财力方面

《暂行办法》中的共享收入对我区的财力影响非常大,集中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除工业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的其他原由区征收的中央、省、市属企业(如邮政、移动、电信、烟草、石油、交通、运输业、农业银行、农发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税收2006年超2005年税收收入的60%2007年区上解市财政基数,从2008年开始,区财政按上年实际上划数每年递增20%上解市财政。20052006年上述行业交纳的税收地方实得分别是5,284万元和6,298万元,按上述方法计算2007年应上解市财政608.4万元;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市本级适当集中部分财力,以2006年房地产业实际入库的营业税的20%2007年区上解市财政基数,从2008年开始,区财政按上年实际上划数每年递增10%上解市财政,2006年房地产企业交纳的营业税为2,750万元,2007年上解基数为550万元。2007年共计上划可用财力1,158.4万元。

二、有关情况说明

1、上划的企业不尽合理。如:上划的企业中,九江石化总厂制袋厂是我区有股份的股份制企业;九江新康达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九江石化波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九江石化鑫庐沥青有限公司、九江石化鑫华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都是我区的招商引资企业。这些企业的税收我们认为应由我区征收。

2、区本级财政收支平衡难。年初,我区的收入计划是总收入4.56亿元,地方收入2.5亿元。税源上划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预计年底财政总收只能完成40,100万元,地方收入可完成22,400万元,再加上2007年共享上划财力1,158万元,预计全年可用财力减少3,758万元;而2007年我区的增支因素非常多,如公务员的调资、规范津补贴发放、民生工程、市区重点项目等等,大幅度的减收和增支给我区财政收支平衡带来非常大的困难,很有可能年底会出现财政赤字现象。

三、意见和建议

 1、建议我区有股份的和区招商引资来的企业的税收继续由我区征收;

2、企业划走后,这些企业2006年上交的税收地方实得部分,恳请市政府作为基数每年返还给我区;

3、削减我区的财政收入任务基数。

 

 

 

 

 

 

 

 

200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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