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9-12-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617612

关于区人大审议意见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09-12-09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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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审议意见的答复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我区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4点意见,现将4点意见答复如下:

一、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积极培植新税源,壮大支柱财源;要加强税收征管,防止税源“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

为了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区政府各部门群策群力、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采取了积极有效的税收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壮大支柱财源。一是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更新招商理念,强化招商意识,注重招商手段,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大项目,狠抓税源项目,通过招商引资的大突破带动财政增收的大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今年财政安排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沿江工业开发、楼宇总部经济等三个专项基金各1000万元,用于扶持园区建设、工业经济和总部经济的发展,奖励税收大户,挖掘潜在税源、壮大基数,并推动适合我区实际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特色经济的发展壮大,培植和涵养新的税收增长点。三是维护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完善项目跟踪负责制、重点企业挂点帮扶制,完善行风评议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投资环境。四是狠抓计划考核,落实任务目标,保证全年的税收任务照进度、按数量、有质量地完成;五是强化税源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对影响我区收入进度的重点税源实行动态控管,严厉打击引税、买税现象,防止税源流失;六是密切横向协作,加强业务联系,在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中,建立以查促管、以管促查的查管协作机制,减少异常申报行为的发生;七是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良性互动,提高纳税人纳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我区税收收入均衡入库。

二、要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交财政。

为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年初我们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二是规范了制度,制定了《浔阳区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租金收缴办法》等文件(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暂未印发)。三是加强全区所有门面的出租管理,下发了《浔阳区房屋门面公开租赁办法》,要求所有资产出租必须进行公开招租,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四是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先后起草印发了《浔阳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浔阳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以及《浔阳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对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为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规范开户行为。为防止执收执罚单位任意截留、坐支、挪用非税收入,提高非税收入的使用效率,对区直各单位在银行的开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账户坚决予以取消,对所有非税收入等资金,一律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规定对新增或取消的账户一律凭上级部门的发文或领导的批准,单位不得随意开设有关账户,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了小金库的存在。二是统一票据管理。所有非税收入票据实行“购前审批,限量领购,限额领用,按号核销,票款同步,以旧换新,实名认领”的管理办法,把“以票管收”落到实处。三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为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征管,充分发挥非税收入的使用效益,我们按照“区别对待,适度调控”的原则,对非税收入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各单位实际支出情况,结合收入情况,制定出各执收单位年度预算外收支计划,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实行按需、按进度拨付。

三、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上级下拨资金、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今年以来,我区财政以“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有效”为主题,围绕“建制度、反违规、查隐患、促整改”,重点狠抓了财政监督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浔阳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使用程序,提高使用效率。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对单位使用的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加大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改正。今年,我们对2006年16项专项资金和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部门专项资金开通绿色通道,进行优先、快速办理。对于涉及社会保障和农民补贴等方面的资金,办理银行账户,通过财政或相关部门直接拨付到发放对象个人手中,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也防止了此类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的现象。

四、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依法理财,严格支出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防止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在“五个确保”的基础上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加大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力度。一是明确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范围,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确保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基本需要;确保涉及重大民生项目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支出需要;确保重大决策要求财政必须保障的基本支出需要。在此基础上,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财力向农村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需要。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资金形成集中用于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三是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预算追加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切实控制预算追加,规范和减少预算追加行为。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进一步深化会计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会各单位支出的监督和控制。五是加强财政监督,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社会关注的重点支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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