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债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0-11-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65786
浔阳区财政局债务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
浔阳区财政局债务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控债务风险,提高债务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江西省财政厅债务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本级债务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活动。债务管理包括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以及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含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第三条 债务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等一级流程。
第四条 各单位在财政局债务管理业务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分工:
(一)综合股负责组织和制定债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并对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进行修改,在制定和组织实施债务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过程中,与其他相关股室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二)其他相关股室负责配合综合股制定和组织实施债务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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