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城市综合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2-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929

中共浔阳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12-19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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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2023年2月15日至4月10日,区委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15日,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巡察情况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传导压实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的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党组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巡查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逐条讨论,制订详实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销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坚持一个不漏、一项不少持续深入抓好全面整改。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7月5日,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浔阳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区委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查组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及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党组主体责任有差距。

1、党组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发挥领导作用不充分。

(1)党组对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研究部署调度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职责。②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每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重要事项的工作安排。

(2)党组对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足,分管领导参与二级单位项目建设会商研讨少。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局党组对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研究部署调度、重要事项的决策监督,分管领导加强项目建设的会商研讨。

2、防范化解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思想认识不足。

(3)本单位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内控机制针对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①改进和完善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②建设项目集体决策制度,杜绝个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盲目投资行为。③组织工程、技术、审计、财会等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

(4)部分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10万元以上,未经审计直接按合同价结算。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章制度,提高采购意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确保采购合法合规,防范廉政风险。②下一步针对未审计的“2019年城区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由业主单位向相关审计部门提出申请,追加对该项目审计审核。③针对2021年打造党建三化建设项目,由于是政府采购,主要是室内设计、广告制作等,下一步,完善资料,加强监管,加强对项目人员的学习。④严格防范化解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涉及工程领域项目,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节约政府投资成本,保质保量,做好采购工程项目依法审计结算。

(5)项目服务类公司多为同一家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如《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流程和制度法规。积极对接审计、住建、财政、评审等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专业对接和学习。②每个项目服务公司的选定必须按规定通过采购平台和中介网络超市进行,同时上报局党组会议通过,并记录在案,同时纳入到每月的“三重一大”工作中。③对项目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提出批评,并说明原因。

(6)政府投资项目未按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督促缴纳保证金。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组织学习《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把关,确保在下一步工作中,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缴纳行为、支付行为和管理行为。②下一步加强督促力度,对新开工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存储工作,统一常规管理。

3、工程建设领域人才培养不够。  

(7)经常性学习工程领域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对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政策要求掌握不透彻。

整改落实情况:①经常性组织人员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员工对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政策要求的学习能力。③指导项目相关人员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程序规定,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先后次序,严格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实施项目建设。

(8)项目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较为欠缺,落实项目建设各项环节与政策制度要求存在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①聘请项目相关部门(财政、审计、住建)的专业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授课,提高工作人员的项目业务技能水平,每个季度组织员工开展学习,工作人员需做好学习笔记,尽快掌握相关业务技能。②加强对相关项目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政策制度的学习,督促工程项目参与人员做到履职尽责,加强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环节与相关政策要求同步。③在项目进行的时候可以聘请项目专家进行指导,对工程项目严格把关。

(二)落实工程项目建设主管监管责任不到位,项目决策和审批环节存在隐患

1、执行签约、验收等环节不严谨。

(9)个别工程项目验收流于形式相关要素未达设计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按照《浔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浔府办发【2020】3号)执行,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在以后的项目中,可以采取聘请专业的项目经理,验收组成员要自觉做到知责、尽责、负责,认真核对工程项目设计的标准和要求。②加强对相关项目验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压实责任,督促工程项目参与人员做到履职尽责,加强对工程验收资料的完善,把好工程验收质量关。③在验收的时候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验收,并且可以邀请审计、财政、住建等专业部门提前介入,严把质量关、验收关。④对项目负责验收的人员同志提出批评,并说明原因。

2、立项变更不到位。

(10)部分项目建设地址重新选址,没有及时履行立项变更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法规,根据《发改委立项变更管理办法》对照查错,针对要求逐项学习,确保在下一步工作当中,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和完善建设项目变更立项手续。②局分管领导严格督促项目具体实施人员的操作流程,在发生变更、阻工等情况的时候,召集设计、监理、造价等相关专业公司到现场核实,并将情况书面报告局党组商议后,做出说明,再报请区发改委、区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立项和财审变更。

(三)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审核主体责任不到位,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落实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1)党组未对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有效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对照审计反馈问题逐条研究解决措施,并由分管领导督促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长效机制。

(12)审计提出的严格施工监管、结算虚报、高估冒算等问题,后续建设项目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工程项目专业业务培训,严格工程项目实施流程,规范操作。②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落实结果”两个台账,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按问题清单逐一对账销号。③对指出的问题,应总结验收教育,明确监管人员职责和整改落实工作,避免出现问题屡查屡犯现象。④对项目实施的具体人员提出批评,说明原因,并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在以后的项目中多学、多问。

三、下阶段工作努力方向

(一)继续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着力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社会各界组织、人士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2—8224002。


中共浔阳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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