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浔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5-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397

浔阳区关于征集第四次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5 15:19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全面掌握浔阳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特别是近些年新发现的历史文化遗存,做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线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夯实文物普查基础。

一:征集范围

浔阳区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线索。

二: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古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2.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

3.古建筑: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4.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

5.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老厂房、老泄洪闸及引水闸、渡槽、桥梁等。

6.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征集要求

1. 真实性:提供线索需有明确地理位置(街道/社区(村)/坐标),描述文物特征(材质、年代、规模、现状);  

2. 佐证材料:如有照片、文献、口述史资料等,可一并提交;  

3. 规范性:线索需标注发现时间、线索来源(如田野调查、家族传承等);  

4. 保密承诺:线索提供者信息将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对外公开。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征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魏玮15870818668 QQ邮箱:10861435@qq.com

浔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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