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4-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1052
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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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浔阳区人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梁佩
医疗机构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210号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执业地址
核准变更后执业地点:浔阳区庐山南路399号城央尚品9号楼附属楼1-2层
变更登记时间:2026年4月20日
特此公告。
浔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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