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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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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关于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10-22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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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7日至5月16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三资”使用监管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巡察。7月18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细,学用结合存在短板”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2022年几乎无第一议题,2023、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39次,其中14次无“第一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将“第一议题”作为会议前置程序。自整改以来,党组会、理论中心组、机关支部委员会等共召开9次,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第一议题;二是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领学、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2.学用结合不足。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关“三农”部分学习讨论较少,只有传达领学没有交流讨论,所有党组学习内容均未见结合浔阳区中心城区特点做出部署,制定适配制度或工作举措。

整改情况: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 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关 “三农” 部分,组织农业科室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并针对浔阳区中心城区特点,围绕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制定适配的制度和工作举措。

3.学习制度执行“打折扣”。局党组制定了《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但2024年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内容与实际学习内容不一致;理论中心组学习未按要求开展,如2022年第三季度中心组学习、2023年第二季度中心组学习均未见开展学习记录。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则执行学习计划,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目前,理论中心组共召开3次,并做到学习记录规范完整。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

4.意识形态“五纳入”落实有欠缺。部分领导班子近三年的述职报告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2022年和2024年的全局工作总结内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情况:第三季度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充分理解意识形态工作的内涵及重要性并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班子述职工作报告和党组会议内容,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专项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举措等,确保内容具体有针对性。

5.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流于形式。2022年上半年未举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下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未做交流讨论;2024年2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均只有党组书记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未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进行研究分析部署,也无党组成员及其他人员的发言记录。

整改情况:9月4日局党组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并结合实际工作,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做好了会议记录。并明确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排查并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分工不明,分工文件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未明确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职责,完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范围。

(3)针对“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7.巡护工作记录流于形式。谈话了解,百日护渔期间,每日均有巡查队伍劝离垂钓者,2023年在长江金鸡坡段水域发现并处理地笼、渔船等非法捕捞情况,但巡查日志上均填写“一切正常”,未见采取有效措施处置;2023年巡查日志未填写巡查情况。

整改情况:规范制定巡查日志工作表,明确了巡查日志的记录要求,包括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强化责任落实。2025年度“百日护渔”期间巡查日志填写规范、如实反映巡查情况。                      

8.渔民就业帮扶“走过场”。退捕渔民的就业帮扶中,未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的通知》提出的一次政策宣讲、一次就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一次职业培训的“1131”服务计划要求,无职业培训记录,也无政策宣传记录。

整改情况:加强与人社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退捕渔民就业安置保障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悬挂横幅等方式,对退捕渔民开展了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确保每位渔民知晓相关政策,并建立专项工作微信群,在群里加强和退捕渔民的沟通联系。人社部门制定《浔阳区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实施方案》,按要求开展就业指导;二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邀请专业人士为渔民授课,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并积极通知退捕渔民参加。

9.缺少农业农村水利专业技术员。近三年党组会未研究人才培养工作,姬公庵水泵站管理长期依赖第三方。

整改情况:9月3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人才培养工作,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招聘农业农村水利专业人才。同时,加强了现有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今年以来积极参加九江市水利局举办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培训会、全市河湖长制与河湖管理业务培训会、全市农业农村水电工作培训会等,逐步完善水利管护队伍,提升现有人员专业技能。

10.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存在不足,集体“三资”管理不完善。近两年资金支付进度不及时。如:2024年市级等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金鸡坡村项目支付时间是同年12月。区农水局对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不到位,以每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填报的清产核资工作代替监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资金支付不及时的问题,我局已同财政、街道沟通,对项目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同时加强项目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与财政、相关街道建立支付进度预警机制,确保资金支付与项目进度相匹配;二是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牵头梳理制定各类“三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区、街、村三级监管职责,形成层层复杂,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足,议事规则与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11.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职能混淆。存在“以党组会代替行政会”问题,游静作为民革人士,参与党组会议事、决策。

整改情况:制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会和局长会(行政办公会)的职责清单》,明确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职责和议事范围,规范了会议流程和记录,确保党组会和行政会各司其职、规范运行。

12.党组织相关会议开展不规范。党组书记代替支部书记主持开展支委会、党员大会。部分支委会以“会议议程”“会议纪要”替代原始会议记录;2022年1月25日民主生活会专题会议记录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记录本上,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记录在全体干部会议记录本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职工大会等记录本使用活页装订。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规矩意识。组织支部党员重温《党章》、《条例》等党内法规,强调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遵守制度规范;严格区分会议类型,规范会议程序;实行专本专用,立即纠正会议记录混用问题,立即停用活页本记录,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会议记录责任人,对于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应在原始记录基础上,准确提炼会议事项。

13.党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均为学习摘抄,无交流研讨。2022年仅开展一次“书记讲党课”;2023年度党员大会常年只有7名在职党员参会,6名退休党员全年均未参加党员大会。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 制度,除必要的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外,必须设置交流研讨环节,引导党员结合思想、工作、生活谈心得体会;制定年度党课计划,明确讲讲课人、主题和时间,丰富内容形式,强化互动和实践;健全党员管理机制,常态化联系退休党员,利用“七一”“重阳”等重要节点,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征求意见,保障组织生活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做好记录。

(5)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队伍建设乏力”问题。

1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有欠缺。2023年、2024年,未按计划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6月20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后续将持续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召开 2 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

15.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党支部逾期未换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支部于2020年9月21日换届,任期届满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而该党支部实际换届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逾期一年多。

整改情况:9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今后将按期进行换届。

16.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扎实。如个人心得体会未署名,个人整改材料未对照条例找差距。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重申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端正学习态度,支部书记要严格材料审核,杜绝形式过关,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已对党纪学习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学习材料已退回重新修改,后续将持续加强审核把关。

17.内部管理不严格。干部请假审批不严,如个别请假审批表中未见领导签字同意;公章使用监管不严,公章使用台账中存在分管领导未签字直接用印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关于进一步完善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日常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遵照执行,已购买考勤机,10月13日开始正式打卡,办公室做好日常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干部请销假制度。同时,加强了公章使用监管,并定期对公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目前,考勤管理制度已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监管更加规范,未再出现违规用印行为。

(6)针对“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差距”问题。

18.会议流程不规范。会前未按要求召开党组会,未见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相关资料,未邀请群众参加会议。

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再次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已按规定流程召开党组会,明确了会议议题、参会人员等,并明确了群众代表参会,做好了签到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向干部群众广泛征求了意见,相关资料已整理归档。

19.谈心谈话流于形式。2022-2024年,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记录表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明确了谈心谈话的目的和要求,党组书记在与所有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前,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和分管领域特点,确定了谈话重点,针对不同班子成员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设计了差异化的谈话内容,已做好相关记录。

20.开展批评“走过场”。2022-2024年谈心谈话记录表中党组书记每年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均相同。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已结合班子成员每年分管工作成效、存在短板等,形成差异化批评意见,确保了“年度有侧重、问题不重复”,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对谈心谈话记录表进行了二次审核,杜绝“走过场”式表述,审核通过后已存档。

3.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7)针对“局党组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21.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不足。在2023年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后仅开展一次党组会对巡察整改责任人进行分工,未见后续推进整改工作的会议。

整改情况:已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分析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自整改以来,已召开了4次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22.整改任务落实打折扣。2023年工程领域专项巡察的整改措施中提出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长效机制的整改任务未按计划落实到位,2023年后理论中心组学习仍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规则执行学习计划,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目前,理论中心组学习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学习记录规范完整。

23.整改流于形式。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措施中的人才培训会未实际召开,套用2023年浔阳区3号工业园排水渠清淤项目专家评审会照片作为整改佐证材料。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人才培养工作,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九江市水利局举办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培训会、全市河湖长制与河湖管理业务培训会、全市农业农村水电工作培训会等,加强现有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相关培训记录、照片、签到表等资料的已整理归档;强化整改过程督导,将以此为戒,建立整改任务落实过程的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真实落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2-8225161。

中共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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