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与总体情况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8-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4559

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8-29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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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张呈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浔阳区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性平台本地业务监管力度”的提案已收悉。提案中提到的食品安全监管不足、骑手权益保护不到位、平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问题,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内容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辖区内居民大量通过全国性大型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等)购买食品。浔阳区现有网络店铺270家、抖音小店24家、直播平台主播33个、外卖店铺1240家(美团527家、饿了么592家、京东121家),暂无自建网络交易平台。

二、主要工作办法

(一)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1.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持续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模式,推动平台经济共享,压实平台责任、规范线下经营、保障食品安全。2025年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品质提升专项整治。一是压实线上平台主体责任。对美团、饿了么平台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明确要求依法落实资质审核,信息公开,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等责任。二是线下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管理情况。辖区30家无堂食外卖经营主体和562家堂食外卖经营主体,主要检查经营主体购进的食材和调味品购进渠道是否符合规定、食品是否过期、卫生条例是否达到要求,工作人员是否体检等。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网络餐饮线下门店232家次,发现问题130个,向稽查局移送相关案源线索15件。

2.智慧监管+抽检监测。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根据消费者点单热度、投诉举报线索,抽检网红餐馆及无堂食外卖21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利用快速检测对重点领域食用农产品筛查,发现疑似阳性立即启动快法联动。截至目前确诊4批次阳性,市局已启动核查处置机制。

(二)骑手权益保护方面

虽然骑手权益保护并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职责范围内,但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网监条线的工作过程中,我们与辖区7家即时配送企业服务站点进行沟通对接。要求服务站点对骑手的电动自行车改装问题加以管控,明确规定骑手配送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并要求企业定期为骑手开展安全培训。此外,我们还协助社工部收集即时配送骑手从业人员信息,并指导即时配送各服务站点将《外卖骑手诉求登记表》宣传页张贴上墙及转发至各骑手微信群,鼓励骑手积极参与。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1.强化责任。我局网监股对投诉集中、处理不力的平台经营者进行重点约谈,已约谈2家次平台企业。要求平台建立严格商家准入、商品审核及动态监管机制。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畅通投诉渠道,如平台内置投诉入口,12315平台等,让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能被及时接收。

2.投诉处理。我局注重从源头护好消费者保护的第一道关卡,在处理具体投诉时结合实际,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将法条赋予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落到实处。对12345、12315等渠道接收的平台商家投诉,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工作人员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实行24小时回访反馈制度,迅速进入调解程序。2025年上半年受理网购食品纠纷投诉91件,按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68%。

3.违法查处。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线索,经初步核查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的,我局会及时将案源线索移送至九江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进一步查处。截至目前已移送涉及网络食品案件线索15件。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

1.管辖权壁垒。平台经济跨地域经营导致监管盲区,地方设立实体机构确实有助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属地责任,但当前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要求全国性平台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如果强制要求,会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相悖,该指引明确各地区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以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形式设定准入障碍。

2.资源限制。由于省市网监系统及浔阳区政府没有专项经费,无法与优质的第三方机构建立大数据分析、法律合规、行业咨询等领域合作。目前只能依托省市局网监系统大数据来开展监管工作。

3.执法权限制。由于电商平台注册地、商家实际经营地、仓储物流地、消费者所在地往往分属不同行政区域,依据现行属地管理原则,浔阳区监管部门对非本辖区注册的平台及外地商家直接执法存在法律和操作障碍。区局也无行政执法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只能将案源线索移送至九江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处理。

4.明确骑手权益保护职责边界。骑手劳动保障、职业安全等核心权益保护主要属其他部门职责,市监局主要在相关领域进行有限联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完善法规与责任明确。就提案中“要求全国性平台本地设分支机构”的建议,我们将按层级向上汇报,期望通过立法途径寻求解决管辖权等根本问题。

2.争取上级支持与深化平台协作。积极寻求市局支持,依托上级部门资源优势,推动与第三方平台建立有效联络通道,明确数据共享机制与响应时限。主动与辖区内全国性电商平台负责人进行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平台履行协助监管义务,定期推送商家食品销售数据、投诉举报信息等,实现监管数据互通。

3.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参与推动浔阳区跨部门监管协调机构搭建,完善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网信办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在平台经济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协作流程,协助制定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指引。

4.提升科技监管能力。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网络交易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受限于经费,主要依托上级系统)。加强对在浔阳区开展业务的全国性平台、MCN机构、电商直播企业的数据监管引导,通过政策宣讲、行政指导等方式,推动企业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存储使用。

5.强化执法与惩处。依托省、市“网剑”专项行动及大促期间第三方监测,深挖违法线索。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合力遏制源头违法。

6.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强化12315投诉举报热线,包括电话热线、电子邮箱、网络平台等多途径受理入口,确保便捷可达。对接收到的举报线索在受理后24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初步核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7.宣传教育深化。制定平台经济监管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系列活动。通过专题讲座、海报宣传、短视频推送等形式,普及平台经济相关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知识,每年组织至少1次集中宣传活动,提升公众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平台经济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也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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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曹锦秋0792-813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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