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与总体情况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7-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959

关于区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47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7-28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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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区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提案

47号的答复

梅保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建议,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明确指出了问题的难点和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常住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物业管理在维护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尤其是浔阳区地属老城区,物业服务不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确实存在,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居民生活品质,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更不利于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规范发展。因此,加强物业管理是我们当前的重点工作。

1.关于您提出的“完善物业费管理制度,强化政府监管”的建议,根据九江市发改委、住建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九发改价费字〔2021〕242号),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属于价格放开的项目。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物业服务违法收费等监督管理。区住建局已根据《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及咨询(投诉)电话收集汇总,并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如发现物业服务违法收费问题,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关于您提出的“增强业主参与度与自治能力”的建议。浔阳区成立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三四五”红色物业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构建“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管理格局。实现“三个覆盖”,推动成立88个业主委员会、89个物业管理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引导居民形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意识,进一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此外,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我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工作,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区住建局在“浔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特开设业主委员会专栏,普及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履行职责相关法律知识,共推送9期业主委员会专栏,解释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强业主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知识的认识。

3.关于您提出的“规范化业主委员会重新选择物业的流程”的建议。一方面区住建局组织编写了《浔阳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全过程指导手册(试行)》,一是组织全区5个街道83个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二是联合人民路街道组织辖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实操的示范文本,为辖区街道、社区(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开展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提供示例,减少分歧。另一方面,区住建局与区人民法院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实施物业企业“红黄黑榜”季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法院审理案件中核减物业费依据。二是与区人民法院联合建立诉源矛盾调解机制,打造“红杜鹃诉源治理工作站”,推动签订《“法院+人民调解”物业矛盾纠纷诉源调解协议》,深入街道社区和物管小区开展物业矛盾纠纷诉源调解,有效化解物业领域的矛盾纠纷。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化“红色物业”建设,积极引导物业企业拓展就医陪护、上门维修等增值服务,组建“公益家政”等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小区公益集市品牌,推动基础性物业小区完成多元化转型,共同推动全区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浔阳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浔阳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也希望您今后能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谢谢!

浔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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