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与总体情况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7-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537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2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联导读:
刘惠慧代表:
《关于规范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进一步保障学生安全,解决民生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各项要点,我们已经采取并持续推进以下措施:
1.强化法规约束,筑牢监管基础。我局坚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明确“小饭桌”经营的红线。特别是针对居民楼内开办“小饭桌”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时,必须核查“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进行现场核查,从源头杜绝住宅违规改经营性用房的问题。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小饭桌”存在违规经营、食品安全等问题,可随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以便及时核查处置,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
2.深化排查整治,提升规范水平。一是拉网式排查全覆盖。依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全省校外“小饭桌”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对辖区内16家有营业执照的托管机构“小饭桌”进行“一机构一档”核查,重点检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食材储存环境等内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二是违法线索严查重处。经前期排查发现1家“小饭桌”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3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于2025年5月27日移交市稽查局;6月23日该案立案后,同步移交区纪委,形成监管震慑。三是破解隐蔽经营难题。针对投诉举报中“不打广告、不招生”的隐蔽“小饭桌”,采取“错峰检查+家长访谈”方式核查,但部分场所存在“家长称朋友合租”“经营者与家长认亲”等情况,因无金钱交易证据,2条涉嫌违法线索被市稽查局退回。
3.厘清职责边界,协同社区发展。社区“小饭桌”开办涉及场地规划、资金支持、运营管理等内容,超出我局监管职责,需统筹协调。后续,将积极与区教体局、区民政局、街道等部门建立交流沟通机制,对社区“小饭桌”提供“许可办理绿色通道”,提前深入场地,对硬件改造提供指导意见。
4.抓实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目前,我局已结合校园周边“小饭桌”隐蔽性强的特点,在九江市第一、二、五中学等投诉集中区域的住宅区,利用学生就餐时段发放《托管班经营者告知书》,逐条解读食品安全法规中关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场所消毒等义务性条款,进一步督促经营者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下一步,将联动区教体局,深入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如何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现问题如何投诉”等,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5.明确职责分工,破解衍生难题。噪音问题由环保部门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查处,交通拥堵由公安交管部门疏导,均超出我局职能范畴,如有相关线索,我局将积极移交至主管部门。
再次感谢您对“小饭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持续发力,守护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也希望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5年7月17日
签发领导:余玉山
联系人及电话:陈子豪 0792-8102615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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