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2-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1035
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关联导读:
廖雪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失独老人和独居老人监护和帮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特殊家庭总体情况。截至2024年8月,我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人数592人,其中失独家庭421人,伤残家庭171人。近几年来,人员年龄结构趋向老龄化,40-48岁8人、 49-59岁139人、60岁以上445人。人员数量增幅趋势逐年增大,每年增幅达10-15%。
2.落实计生奖扶政策。一直以来,全面落实国家特别扶助金、一次性抚慰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逐年按政策标准要求全部发放到位。2019年-2024年,发放计划生育特扶金1900余万元;2016-2024年,发放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80余万元;2016年-2023年,发放失独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400余万元。
3.建立帮扶联系制度。2016年以来,建立三级联系人制度,为每位特殊家庭明确了三位帮扶联系人。社区专干为第一联系人,街道计生专干为第二联系人,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为第三联系人。各级联系人经常通过节日慰问、心理辅导、聊天谈心、医疗咨询等方式开展关怀服务,每人每年不少于三次。
4.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每年春节、端午、中秋节庆日上门走访慰问,为特殊困难家庭送上慰问金、慰问品及健康指导,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帮助和慰藉。(慰问金标准:春节800元/人,端午节和中秋节300元/人;慰问品标准:春节、端午和中秋节200元/户)。2018年-2024年,走访慰问资金达400余万元。
5.开展医疗健康服务。2015年以来,每年为特殊家庭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特殊家庭作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对象,开展随访评估和心理健康指导;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特殊家庭提供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和取药的“五优先”便利措施;实施再生育服务,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特殊家庭提供技术服务、政策咨询、资金帮扶;明确实施手术等医疗服务的签字程序,在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见又无法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时,经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
6.购买住院护理保险。2018年以来,充分发挥计划生育保险在特殊家庭扶助关怀中的积极作用,为全区特殊家庭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护理标准110元/天,一年不超过90天)。2019-2023年,我区保险赔付累积300人余次,赔付金额累积40余万元。
7.开展优先养老服务。优先提供养老设施改造,改善居住养老设施,全区已有80户失独家庭优先享受适老化改造服务;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服务,解决基本生活住房需求,全区已有53户失独家庭优先申请保障性住房;优先入住政府公立养老院,满足有需求的特殊家庭入住养老院,享受政府提供的优质养老服务。
8.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22年以来,区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为我区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7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年满60岁医生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低保对象中未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五类人群,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每人每月200元。服务内容包括健康管理(血压测量、血脂测量等),个人护理(洗头理发、协助翻身等),代办陪护(就医陪护、挂号配药等),生活照料(上门做饭、家庭保洁等),专业养老(康复护理、助浴服务等)。目前,我区60岁以上失独家庭老人都享受了该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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