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与总体情况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602493
关于浔阳区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回复
关联导读:
关于浔阳区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朱杰委员:
您在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加强浔阳区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浔阳区现有区直小学13所,在校学生14433人,区属幼儿园(含民办)59所,在园幼儿7394人。校园安全问题既是教育大业的根本问题,也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多年来,我区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齐抓共管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狠抓督导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了联防联控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日常化、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多年来,全区校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校(园)均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完善防范机制。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将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工作责任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加强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各校(园)均成立了以校(园)长为组长,副校(园)长为副组长、处室主任、工作人员、体育老师组成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校园安全工作与各处室、班级和教职工学期考核相挂钩,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多年来,我区学校利用校园广播、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出“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有针对性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卫生、消防、防灾逃生、活动安全等安全常识教育。同时根据学生特点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警示录像、疏散演习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采取切实措施,创建“平安校园”
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坚持“从细微处着眼,从最小处抓起”的原则,加大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一是在校园实行了“每日一播”“每天两个5分钟”安全提醒;二是加强平时学生教育和班级管理,在升旗仪式和课间操聚集后的安全疏散有了明文规定,要求学生分几路整队回教室,杜绝了校园乱跑及上下楼的拥挤现象。学生在校内也不允许打闹、疯跑,以防发生碰撞事故。三是后勤处对出现的设备设施安全隐患都能够及时排除,一时不能解决的先围起来不让学生靠近,并加挂安全警示牌。各处的电源、电线、插座、体育器材做到经常检查,随时维护。除了平时的检查外,每学期针对学校安全工作,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还组织多次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全面推行安全隐患日查周结月报制度,对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做到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我局开通江西省教育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上报系统平台,对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力求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四是加强“三防”建设,全区校园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全区13所学校现共有摄像点位315个,实行全方位监控。增加安防警用器材、消防器材,加强安全防范,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加强学校门卫制度。按照500:1在全区学校配备专兼职安保人员30人,人均2万/年下拨专项经费;幼儿园安保60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人均2万/年下拨中央奖补资金,加强和充实校园安保队伍建设。实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严禁来访者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校外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允许进入校园,严禁车辆在校园内快速行驶。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加强值班制度。严格值班制度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完善值班预案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护学岗”建设,完善学生上下学管理制度的措施。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交警大队从“护学岗”建设入手,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师生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工作中,交警大队要求护学岗民警在早、中、晚上放学时段提前到岗,针对情况复杂、车流量较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学校,增加校门口定点疏导力度以及校园周边道路的警车巡逻密度,把接送学生的高峰时段、学校门前的道路确定为巡逻必巡点,确保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有序、畅通,不发生严重交通拥堵,不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四、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
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区政府及教育部门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及时整合多方力量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和救治工作,及时启动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和责任认定等工作程序。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科学适度回应社会关注的案件事实、救援救治、善后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必要时,可吸收部分家长参与调查、处置等工作,打消公众疑惑。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故,区政府优先组织开展对受影响学校的救援。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建立和定期更新完善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在校内及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将事故影响和伤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五、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
发生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故,依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规,协调组建事故调查小组,依法查清事故真相、认定事故责任。属校方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校方无责任的,及时说明,澄清事实,避免由学校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司法机关要以案说法、加强案例指导,引导学生监护人、社会公众依法合理认识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范围和责任边界,明确学生监护人的职责。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的作用,通过法治途径和方式,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打砸学校财物等妨碍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虽然我区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技防设备老化、安保人员平均年龄偏高、不够专业等问题,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继续认真贯彻“综合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发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优势,督促学校、幼儿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使校园成为家长的放心之地。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教育,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浔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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