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330
负责人解读:浔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明晰基层权责,浔阳区人民政府公布了《浔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现就浔阳区赋予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赣府发〔2025〕14号)文件精神,通过征求各街道与区级实施主体意见,经过编办审定,形成了《浔阳区赋予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2026年1月31日,区政府召开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目录。
二、主要依据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赣府发〔2025〕14号)和《关于抓好《江西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2025年版)》贯彻落实的通知》(九行审字〔2025〕6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清单。
三、主要内容
浔阳区赋予湓浦街道等5个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共22项。具体事项详见《浔阳区赋予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2025年版)》。
四、目标要求
本次优化调整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重要举措。依托《江西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2025年版)》精准赋权,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街道,使其权责更加统一、机制更加顺畅。
五、涉及范围
本清单涉及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浔阳生态环境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区农水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全区5个街道。
咨询单位:浔阳区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雷琳
咨询电话:(0792)898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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