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8-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338810

负责人解读:《浔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8-24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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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浔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负责人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九江市被列为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为高效有序推动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浔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推进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推进方案》初稿形成后,在区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上作为上会议题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收到具体反馈意见3条,采纳3条。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三个部分。一是主要目标,二是主要任务,三是工作要求。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浔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的职责分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贯培训。召开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动员部署会议。

(二)依照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结合实际,确定我区建设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

(三)确定“无废城市”建设四大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四)组织申报“无废城市”建设储备项目,项目需按实施进度进行分类管理。由市“无废办”组织开展入库项目审查,每季度开展入库项目动态更新与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成人员,并明确工作联络员。各相关单位、区“无废办”及相关工作组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资料收集、数据测算、调研座谈、材料编制等工作,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和任务计划,全力协助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推进方案编制工作。

(二)强化保障工作。按照相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要求,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对接沟通,开展合作与技术交流。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指导各项建设工作开展。

(三)积极宣传引导。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宣传,积极推广“无废城市”理念。面向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培育“无废文化”。加强“无废细胞”创建,依法推进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等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区上下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促检查。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区各有关单位建设责任。严格开展任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进度迟缓的,予以通报,严肃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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