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622675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4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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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年12月21日,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浔府办发〔202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我区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为强化我区公立医疗机构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不断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本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区卫健委结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九府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起草了本《实施意见》。此次起草的《实施意见》在省市《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落实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公立医疗机构防治能力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意见》确定总体要求

坚持公益属性、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医防融合、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到2025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体系框架成熟定型,提供集预防保健、疾病监测、疾病救治、应急救援、健康教育为一体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三、《实施意见》明确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确定了6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加强机构人员设置,明确相关机构承担公共卫生职责和专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数量,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建立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大职称评聘倾斜力度。制定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完善疫情防控配套设施。

二是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科学管理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强化绩效激励约束机制,设置公共卫生岗位奖励基金,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吹哨人”(举报人)保护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

三是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建立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建立卫生应急现场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组资料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占一定比例)。推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标准化的应急响应组织管理架构和指挥协调机制。

四是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培养使用。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规范的现场检查、临时隔离、常规救治、传染病转诊通道。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快公立医院与省、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对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

五是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构建医防沟通机制,疾控机构与公立医院建立日常定期会商制度与组织架构。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协同监测。建立疫情联合处置机制。促进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有机融合,推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治方面业务融合。

六是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保障制度。落实财政保障机制,保障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四、《实施意见》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部门协同,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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