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2023年第一期 文件编号:浔府办字〔2023〕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04-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3121

浔阳区边街小巷(小区)路灯“照亮”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28 14:10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为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九江市《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应亮尽亮、幸福浔阳”的原则,通过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和争取上级资金以及区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开展边街小巷、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物业小区照明亮化改造工作;坚持城区亮化与环境美化相结合,道路照明与小区照明相结合,急群众所盼,急群众所需,充分听取小区居民对照明提升完善的诉求,补齐群众夜间出行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浔阳区边街小巷(小区)“照亮”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边街小巷、老旧小区、物业小区、开放式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确保工作健康稳步开展。

组 长:周荣卿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冯 文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钟 玲 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成 员:涂保平 国网九江供电公司长虹供电中心副主任

       廖 春 九江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副主任

       余玉山 区创建办专职副主任

       沈 强 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张 业 区财政局局长

           何麟懿 区住建局党组书记

           毛 健 区应急局党组书记

           骆 民 区城管局局长

           洪永升 湓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志强 甘棠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小金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涵清 白水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杨威 金鸡坡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浔阳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骆民兼任,副主任由区城管局副局长张剑锋、区住建局副局长向菲担任。

  1. 重点任务

此次改造维修范围主要是五个街道所需列入计划清单中的内容,重点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确保边街小巷(小区)全部亮起来,让群众有更好的夜间出行环境。

1.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物业(业委会)小区改造内容清单、制定改造标准、改造计划、改造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等。

2.区城管局:会同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边街小巷、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等无物业的小区照明亮化缺失和损坏的情况进行摸底,并按照既定计划组织实施。

3.区发改委:会同区住建局和区城管局办理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4.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制定边街小巷(小区)路灯改造工作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做好各项奖补及财政资金的安排、拨付等工作。

5.区应急局:制定现场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安全评估,保障现场安全高效运行。

6.各街道:配合主体牵头单位做好路灯改造工作,协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小区调查摸底,并做好居民征求意见工作,处理突发矛盾等相关工作,以社区为单位统筹推进。

以上照明亮化改造工作要做到市区联动,区、局、街全力配合,共同推进。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3月)

对全区五个街道的底数,做到需求清、点位清、数量清。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4月至5月)

1.编制改造方案。根据区内实际和群众需求,拟定路灯照明改造清单、设计改造方案,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2.审批改造方案。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边街小巷(小区)路灯照明改造方案和投资预算,核准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并依法确定边街小巷(小区)路灯照明改造投资跟踪审计机构。

3.依法招标采购。牵头单位依法办理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确定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

4.科学组织施工。牵头单位与各街道要做好改造施工组织协调,会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和专项改造实施单位,科学安排工序和工期。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三)竣工验收阶段(20236上旬)

路灯照亮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

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进行综合验收。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

(四)移交接管阶段(20236月中旬)

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移交物业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后期管理维护。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完成,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直相关部门,取得支持和指导,各街道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落实改造任务。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强化群众在改造工作中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

2.健全工作机制。区、街、局要建立台账制度,实行改造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改造工作经验,同时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每个月要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保证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招标,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等,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各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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