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重点领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1953
浔阳区甘棠街道卫健类办事服务指南
关联导读:
生育服务卡申请:
手机微信关注江西生育服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打开赣服通生育服务办理,先注册登记然后根据电脑提示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会收到短信通知,收到通知后等一天到街道或者社区领取生育证,来时需带上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两人合照(同结婚证照片尺寸)。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
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区办理: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及个人页);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婚姻有变动的需提供相应的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4)一寸免冠近照2张
(5)《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一式两份(到社区领取并由出具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的单位签字盖章);
(6)申请人出具婚育情况承诺书;
(7)本人因特殊不能亲自办理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可以通过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委托书应按统一格式出具;
(8)国有股权退出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因国有企业改制而与企业脱离关系的人员提供身份置换书或企业破产证明;
(9)申请人社保卡一卡通复印件1份(请开通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年审: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现场年审。
(2)如本人因行动不便或长期居住外地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社区现场年审,可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
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区办理: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2、免冠(1寸)近照3张;
3、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4、独生子女亡故的,提供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其亡故的相关材料;
5、独生子女伤残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年审: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现场年审。
2、如本人因行动不便或长期居住在外地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社区现场年审,可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