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重大建设项目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360

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全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9-20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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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两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九住建质安字[2023]7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安全事故,扎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质量管理以及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为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节”期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

二、检查范围

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手续、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履约管理、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等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构建和实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监理单位履行审查职责、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的情况;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项目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购买情况;危大工程子系统运用情况;江西省“安全日志”使用情况等。

2.起重设备管理情况。围绕《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及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九住建质安字〔2023〕64号)要重点检查塔吊、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常用建筑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安装、拆除、顶升加节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可靠;维护保养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擅自安装非原厂标准节或附着装置;设备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等。

3.重大隐患排查情况。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年版),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深基坑是否进行第三方监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基础承载力是否符合要求;附着脚手架使用前是否验收合格,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标准;高处作业是否有稳定的防护措施等。

4.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围绕《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9〕11号)要求,重点检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沟槽开挖、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等超规模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方案是否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是否如实开展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验收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已验收部位是否按要求设置危大工程公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现场实施是否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专项方案要求执行;重点抽查现场消防及用电安全管理情况;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5.工程混凝土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对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审查情况、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情况;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见证、浇筑旁站、养护巡视、拆模监督、问题排查与督促整改等情况;施工单位编制并落实混凝土施工方案、执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落实标准试件养护、浇筑过程管理、制定结构实体检验方案并落实、拆模试件管理情况等。

6.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围绕《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2〕3号)要求,重点检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施工单位技术交底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情况;保温材料的采购及见证送检情况;样板引路制度执行情况;监理工作实施及各工序施工和验收情况;工程实体检测及工程质量验收情况等。

7.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检查施工道路硬化、围墙及冲洗平台设置、裸土覆盖、降尘设备设置、抑尘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安排专人负责车辆冲洗、设备开启运行、场地日常清洁等工作;施工期间扬尘防治常态化管理是否到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手段新措施等。

四、检查方式

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以项目为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9〕11号)、《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等相关法规要求,对照检查表(详见附件2),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在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开展全面安全质量大检查。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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