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法规政策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653
中共九江市浔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联导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4月10日,区委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7日,区委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三个月来,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梳理自身存在问题,对问题逐一明确措施、认真整改,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推进,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层层传导责任
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分管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股室、各局属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同时,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三)认真制定方案,严实推进整改
按照“问题导向、凸显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上下联动、务求实效”的整改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把落实整改工作与促进工程领域建设发展相结合,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拿出过硬的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达到百分之百。
(四)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重点加强监督,抓好相关措施和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组织相关股室及局属单位定期开展“回头看”日常监督,重点查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到位,看是否出现反弹,查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生,查看相关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查看建立的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通过“回头看”机制,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扎实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根据区委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党组将反馈的十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22个具体问题,提出了22条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9月27日,22个问题,有18个完成整改、1个部分完成、3个正在推进,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22个问题涉及的2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8条,完成率82%。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多停留在理论学习表面,没有结合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我局多停留在理论学习表面,没有结合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不够的问题。通过进一步补充完善全局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常学常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同事通过专题党课、支委会学习、主题党日、个人自学等形式增强学习的生动性和党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持续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自巡察反馈以来,截至2023年9月27日,我局已召开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19次,覆盖435人次。其中包括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支委会2次、党员大会3次、主题党日1次、专题党课1次、微党课10次,分别对必读的3本书籍《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有计划地组织集中学习。2023年7月1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麟懿同志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撰写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题的专题党课进行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对学习内容进行扩充和完善,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漏项,最新精神有落实。
(二)“党组在工程建设领域中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2.关于“党组对本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研究讨论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党组对本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咨询服务公司选定、工程变更、招投标、施工管理等重要事项研究讨论较少,党组会仅仅讨论通过项目资金支付工作,局党组近几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中,未见工程领域相关内容要求问题。局党组在原有《浔阳区住建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础上,于2023年8月2日制定完善了《浔阳区住建局党组议事规则》,增加了党组议事规则第一点第(三)条,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的研究讨论或通报纳入党组议事范围。自区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截止到2023年9月27日,局党组共召开4次党组会,在局党组会议上分别对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和沪浔路项目建设工程及服务类合同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研究决策。
3.关于“重要事项决策未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党组对本单位实施的部分工程项目,在选定招标代理公司、设计公司、监理公司时直接宣布公司名称或未召开会议直接指定公司,没有进行民主决策的问题。局党组在原有《浔阳区住建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础上,于2023年8月2日制定完善了《浔阳区住建局党组议事规则》,增加了党组议事规则第一点第(三)条,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的研究讨论或通报纳入党组议事范围。自区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在2023年7月28日党组会议上对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和沪浔路项目建设工程及服务类合同等进行了投票表决。
4.关于“对所属二级单位或由其它单位代为实施的工程项目监督指导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区税务局具体实施的税务局征管科技楼项目,住建局仅在施工程序上进行指导,参与工程建设管理较少的问题。经梳理,目前我局有1个由其它单位代为实施的工程项目,为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武装新营院建设项目,代建单位九江市寻阳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立项,已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尚未开工。针对该项目,我局计划在三个方面做好监督指导工作:一是结合项目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编制监督方案并做好监督交底,二是突出施工重难点环节监管,重点把握钢筋、砌体、砼等主要原材料进场检验、砼举牌验证制度落实、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等内容,三是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管理、临边防护等环节,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5.关于“党组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我局未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文件归档管理规定、未指定专人保管、部分项目资料交接不到位、项目负责人员调离岗位时项目资料未办理交接手续、存在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混乱、资料不完整情况的问题。我局对2019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梳理统计,现有5个工程建设项目(沪浔路项目、塔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老地委大院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背街小巷项目、湖滨小区改造项目)资料尚未移交至档案馆。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资料移交档案馆之前的管理,我局在政府投资项目文件归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浔阳区住建局档案管理细则》,明确资料交接手续内容,落实了专柜存储、专人保管制度,保证资料管理完整有序。
(三)“党组对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范重视程度不够”方面
6.关于“党组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开展谈话提醒和廉政教育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住建局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仅停留在制定方案和开会部署环节,抓落实不够,存在走过场现象,未结合单位职能特点,对工程领域有关问题深入研判的问题。一是积极抓实廉政谈话,制定廉政风险清单。截至2023年9月27日,我局全体人员已完成廉政谈话,总计54人次,并结合谈话内容详细制定住建局廉政风险清单。二是加强落实廉政教育,结合单位职能特点,对工程领域典型案例深入研判。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我局以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会等形式组织开展了4次相关廉政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的学习,2023年6月29日在党支部会上传达学习《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关于4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2023年7月28日在全局大会上开展“四违”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3个文件精神),2023年8月18日在全局大会上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传达3个文件精神),2023年9月27日在全局大会上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廉政提醒(传达7个文件精神)。
7.关于“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长期指定少数单位实施,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长期指定少数单位实施,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积极组织学习工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023年6月29日,全局传达《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对工程领域风险较大的岗位人员进行专题教育;2023年9月5日,局招标办组织学习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工程领域在岗人员5人次;2023年9月20日,我局开展专题廉政谈话,分析研判了工程领域廉政风险股室总计4个(招标办、建管股、项目办、质监站),我局对相关4名股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戒,把廉政风险防范于前。二是多渠道选取工程项目咨询服务,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我局工程项目均经过局党组会讨论,通进中介超市、邀标、遴选等多方式多渠道选取相关单位,如在沪浔路项目中,市政工程设计采取邀标渠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服务采取中介超市渠道、建设工程监理采取邀标渠道;在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中,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预算审核严格按照市国资委文件要求落实、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采取中介超市渠道、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招标代理采取遴选渠道。
8.关于“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制度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住建局工程项目仅有少数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办理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大部分项目未按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我局对区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项目33个,其中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办理施工质量监督手续、未按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总计10个。针对以上梳理出的10个项目采取以下措施落实整改:一是开展现场检查,我局于2023年7月28日至31日对区管工程项目开展巡查检查,排查问题隐患20余条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二是督促问题整改,我局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清单下发至各在建项目,并于2023年8月15日对5个街道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提醒履行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职责,共整改销号项目9个。三是开展整改工作会,我局于2023年9月13日在局会议室召开区管工程建设项目整改工作会,强调工程项目需尽快完善报建手续及质量安全管理重点。
(四)“党组对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范重视程度不够”方面
9.关于“各单位工程建设领域人才缺失,干部年龄偏大,后备人才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组织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培训较少,经常性学习不够,人员对工程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透彻,专业素质不高,部分干部对工程建设项目基本程序不熟悉,落实项目各项环节与政策制度要求存在差距的问题。全局对干部情况进行摸底研判,对35岁以下年青人才进行梳理,总计11人;对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进行梳理,总计6人。结合人才特点,我局将工程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纳入2023年全局学习教育培训计划,统一部署,于2023年7月集中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开展4次工程建设领域专题培训,培训内容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基本程序、政策制度要求,有效提高干部专业素质能力。
(五)“工程建设履行程序不到位”方面
10.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立项报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住建局2020实施的二建宿舍场地路面、新公园一支路建筑立面改造项目均未申请立项的问题。一是补充立项证明,我局已完成对二建宿舍场地路面、新公园一支路建筑立面改造项目立项工作,详见发改委已下发的《关于同意浔阳区背街小巷改造项目(新公园一支路、九江二建宿舍、人民路德化片区)立项的批复》及《关于浔阳区背街小巷改造项目(新公园一支路、九江二建宿舍、人民路德化片区)初步设计的批复》。二是积极防危杜患,自巡察意见反馈后严格工程项目立项报规程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如沪浔路项目及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均按照正常立项程序推动。
11.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背街小巷改造项目中提供主体工程、弱电、智能安防咨询服务公司选定未经集体决策、战备路交通信号灯项目未经党组研究由分管领导实施最低报价程序发包确定施工单位、新公园一支路建筑立面改造项目未经党组研究直接发包、湖滨小区东南北三个项目公开招投中设立不合理招标限制条件等发包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因局党组对项目“三重一大”重视程度不足,“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背街小巷改造项目中主体工程(公开招标)、弱电(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遴选)、设计(指定)、监理(指定)及战备路交通信号灯项目(分管领导实施最低报价程序发包)未经局党组集体决策,今后领导干部应带头学习和自觉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切实提升单位全体人员制度执行意识,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发挥制度约束力。巡察组进驻以后工程项目均经过局党组会讨论,通进中介超市、政府市场、招标标等多方式多渠道选取相关单位。具体如下:(1)沪浔路项目:沪浔路建设项目市政工程设计(邀标)、沪浔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服务(中介超市)、沪浔路建设建设工程监理(邀标);(2)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预算审核(根据市国资委文件)、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介超市)、老地委三栋历史建筑修缮加固项目招标代理(遴选)。
因湖滨小区为我区2019浔阳区重大项目,本着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错误的拨高企业资质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要求,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1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签约环节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住建局实施的多个项目签订合同无日期、无负责人签字问题。我局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均明确所有工程项目合同都必须经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签署意见,再提交至党组会讨论,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盖章,确保合同签字和盖章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杜绝合同无日期、无负责人现象。如沪浔路项目中的市政工程设计合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六)“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有漏洞”方面
13.关于“工程现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工程建材进场把关不严、合同外变更部分施工监管不到位、项目现场管理缺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人员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培训,我局分别于2023年2月20日、5月4~6日、6月5日、6月19~20日、9月22日组织5次专题学习培训,主要内容涵盖学习宣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基础检测管理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要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评价要点、《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生产管理条例》、《江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3年版)》等内容。二是组织现场检查,我局于2023年7月28日至31日对区管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全区工程现场管理大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材、合同外变更部分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将以上三次检查内容纳入工程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以后每年至少一次检查,每次检查均涉及以上内容。三是组织开展宣贯会,我局于2023年9月13日在局会议室组织开展宣贯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至项目有关参建责任主体,组织项目建设、施工等参建单位召开宣贯会,从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制度、规范建筑材料质量管控、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
14.关于“工程竣工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住建局实施的多个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无日期、无负责人签字问题,一是梳理在建项目,对巡察反馈以后的项目进行梳理,如沪浔路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报告日期、签章齐全。二是规范竣工流程,印发《关于规范竣工验收报告等项目资料签署意见的通知》文件,于2023年9月13日组织甘棠街道双峰片区、金鸡坡街道五区小区、人民路街道天福花园片区等区管建筑工地五方主体共20人学习以上文件精神,从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项目资料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竣工验收报告中验收结论和日期必须准确明确、验收意见栏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执业印章等五个方面规范区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项目资料签署意见并严格抓好落实。
(七)“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不规范”方面
15.关于“项目资金支付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项目资金支付审核不严问题。一是规范资金支付审核流程,制定《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表》,规定严格按进度表安排项目资金支出。二是积极组织学习,于2023年7月12日组织建设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项目分管领导共同学习各类工程服务计价定额标准,加强在岗人员资金审核能力意识。
16.关于“履约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查反馈履约保证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保证金管理制度纳入其中,并严格督促履行;二是积极组织学习,于2023年7月12日组织建设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项目分管领导共同学习《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加强在岗人员保证金管理履约意识。
(八)“业务主管部门履行建管监管职责有差距”方面
17.关于“部分干部业务不够精通,对上级有关工程要求了解不透彻,主动履职能力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查反馈部分干部业务不够精通,对上级有关工程要求了解不透彻,主动履职能力欠缺的问题。我局将工程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纳入2023年全局学习教育培训计划,统一部署,于2023年7月集中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开展4次工程建设领域专题培训,培训内容结合上级有关工程要求,有效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履职能力。如7月5日组织局住房保障办、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各街道办参加了省住建厅举办的“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培训”;7月20日组织了局旧改办、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各街道办参加了省住建厅举办的“完整社区建设工作培训”;7月21日组织住房保障办、各街道办参加了局举办的“九江市公(廉)租房申请审核制度”培训;7月31日组织物管办全体人员进行了《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九江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学习培训。
18.关于“相关职能科室间权责不清晰,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任务分工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浔阳区住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浔阳区住建局事业单位相关事项调整的批复》至各业务股室,定人定岗定职责,要求结合文件上的主要职责认真履职。
19.关于“对未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项目主动监督不到位,存在监管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对未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项目主动监督不到位、存在监管盲区问题,一是开展梳理工作,对区属未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的项目进行梳理登记,总计梳理出10个项目;二是加强巡查监管,于2023年7月28日至31日组织监督人员对以上10个项目进行巡查,排查问题隐患20余条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三是形成督促整改,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清单下发至各在建项目,并于2023年8月15日印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及时办理手续,督促提醒履行项目参建单位管理职责;四是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会,我局于2023年9月13日在局会议室召开区管工程建设项目整改工作会,强调工程项目需尽快完善报建手续及质量安全管理重点。
(九)“部分项目送审把关不严”方面
20.关于“虚报虚增工程量及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结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虚报工程量,未按设计施工,但按设计工程量结算送审问题。由于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知识缺乏,在建设过程中,由区审计局指派跟踪审计单位江西赣昌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工程量和变更内容把关,且该工程最终结算审计工作也是由该公司负责完成。跟踪审计单位既是建设单位和区审计局双方聘请的工程造价把关单位。建设单位由于有跟踪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未按设计施工,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据实核算。二是针对虚增工程量问题。由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开工后在老城区施工难度加大,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本着以人为本原则最大程度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上述提到的顶楼垃圾清运、PVC20管、广场砖砌树池坐凳等工程量与竣工实际情况不相符问题,实际情况是在已建成的小区内,即最大限度不扰民,又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顶楼垃圾随清随运,PVC20等管材、砖砌树池等等材料现场无法满足堆放,造成了增加成本费用、额外材料损耗较大等实际情况造成。这也是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材料损耗较大、施工成本增加、费工费时等实际情况。施工单位考虑的成本核算,与结算审计中依据的工程量计价规范之间产生的差异。建设单位和审计部门聘请的跟踪审计单位,对产生的差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据实核算。三是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结算不及时问题。因疫情影响未及时审计的2019年背街小巷(新公园、二建宿舍、德化)项目目前正在审计中。6月19日第一次现场核实工程量、6月26日第二次现场核实、9月22日第一次核对造价,11月13日第二次核对造价,预计12月底完成。四是强化工程跟踪审计监督管理,强化对施工单位送审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承诺函,对核减超出10%部分由施工承担审计费用。截至2023年9月27日,浔阳区住建局建设项目有沪浔路及老地委大院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预计2023年下半年完工,将及时跟进送审工作。
(十)“部分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21.关于“各单位党组均未对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有效整改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各单位党组均未对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有效整改措施问题。经核查,近三年,由我局负责建设的5个项目均未完成审计,具体情况如下:湖滨小区改造项目分为立面改造和雨污分流两个改造项目工程,立面改造项目审计第三方只出审核报告,雨污分流项目审计第三方未出审核报告,待两个项目同时完成审核报告后,审计局出最终审计报告;沪浔路项目未送审;背街小巷项目在审计当中;行署大院项目在审计中;老地委大院项目未送审。我局将根据区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在以后项目送审过程中,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2.关于“审计提出的严格施工监管、结算虚报、高估冒算等问题,后续建设项目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审计提出的严格施工监管、结算虚报、高估冒算等问题,后续建设项目依然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区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在下步项目送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浔阳区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在今后项目建设中,要求监理公司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项目跟审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变更、签证记录,在项目送审过程中请跟审单位进行初审,请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用好前期成果,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一) 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工程建设领域发展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继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造成的,因而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出台的制度、措施还需要深入观察,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2-8502702。
中共九江市浔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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