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91528
浔阳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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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订我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我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减灾委员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八)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监督、检查、指导全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主要由地方投资并主要为地方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的一般项目。
(十九)负责建立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制定全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的震情跟踪。对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组织开展水库地震及其其他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二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负责组织实施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地震安全民居工程技术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负责建设管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推进防震减灾科技进步与创新。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转变职能。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543.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2.23万元,较2019年增加112.32万元,增长26.8%;本年收入合计481.03万元,较2019年增加126.07万元,增长35.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79.76万元,占99.74%;其他收入1.27万元,占0.2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543.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95.75万元,较2019年增加112.32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47.51万元,较2019年增加53.88万元,增长57.5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95.7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2万元,决算数为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万元,决算数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无变化。
(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1.72万元,决算数为39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未出现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为147.51万元,决算数为14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收支控制合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4.4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00.55万元,较2019年增加2.74万元,增长0.9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08万元,较2019年增加48.89万元,增长138.93%,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万元,较2019年增加1.18万元,增长57.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6.65万元,较2019年增加5.9万元,增长786.6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3万元,决算数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53.3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4万元,下降46.6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因公出国(境)人数为0人。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3万元,决算数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53.33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4万元,下降46.67 %,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累计接待1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77万元,增长152.3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数量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86.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56万元,执行数为68.37万元,完成预算的46.02%。
另,决算表中的项目支出是指工程.建筑类项目支出。而绩效评价中的项目支出指这个绩效项目的支出,范围更大,使用的资金可能会是基本支出类科目的支出,而不是表中项目类支出科目。所以2020年单位基本支出有项目绩效基本评价内容。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表

|
附件2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 |||||||
|
主管部门:九江市浔阳区应急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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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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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 预算数 |
年中追加数/追减数 |
小计 | |||||
|
1 |
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
148.56 |
0 |
18 |
68.37 |
86.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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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合计 |
148.56 |
0 |
148.56 |
自评价 平均分 |
86.56 | ||
|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 |
148.56 |
0 |
148.56 |
部门预算项目总个数 |
1 | ||
|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2020年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总额*100% |
100%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等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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