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5-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69395

浔阳区卫健委

发布日期:2025-05-08 14:46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浔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区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9年3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健康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携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指导协调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三)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措施,研究落实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落实。联系协调区涉老群众组织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省、市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配合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七)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牵头开展控烟工作。

(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和监督,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健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

(十)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开展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三)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区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

(十六)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浔阳战略。一是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注重工作中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社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注重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推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该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对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和使用范围的监督管理,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医疗保障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区文化新闻出版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文化新闻出版旅游局在中医药文化传承、健康旅游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建设。

二、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程焕新:主持区卫健委全面工作。

副主任胡丽: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办公室、政府采购、医改、医政医管药政、行政许可、信访、安全生产、保密机要、工会、团委、妇联、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区人民医院,对接市卫健委办公室、医政药政科、规划发展科、体制改革科,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副主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占涵:协助主要领导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爱国卫生、纪检监察、法监、规划信息、职业健康等工作,联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接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法规和综合监管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童明芳:协助主要领导分管计生协会、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人事、党建、意识形态、宣传、统战等工作,对接市计生协会,市卫健委人口老龄科(人口方面)、人事科、卫生健康行业党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刘细清:协助主要领导分管财务、系统财务审计、老年体协等工作,对接市卫健委财务科,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程刚:协助主要领导分管综治、扫黑除恶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问题调研、文稿起草、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统筹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节能、机关资产管理和采购、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张哲源(办公室:0792-8564686)

(二)财务人事股。贯彻执行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承担设备采购的论证、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区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资金的管理、直属单位医疗服务价格与收费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学习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王旻江、胡祝圆(财务:0792-8102767;人事:0792-8223621

(三)医政体改与规划发展股。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区内药品生产、使用鼓励扶持政策。指导和开展院前急救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区委、区政府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负责统筹规划我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承担卫生健康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卫生健康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承担健康浔阳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负责人:余力晔(医政:0792-8115421

(四)基层卫生健康与中医药股。贯彻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牵头健康扶贫工作;贯彻执行中医药、中西结合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设置受理、报批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负责人:任川江(基层:0792-8112231;中医药:0792-8110856

(五)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贯彻执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组织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管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人:罗佳(老龄:0792-8581072

(六)疾控科教股。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授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承办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承担全科医生培养、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的咨询、受理和办理工作。

负责人:陈和周(疾控:0792-8112231)

(七)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机关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芦骏(应急:0792-8117926

(八)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血吸虫病与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推进全区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承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控烟工作。承办区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措施,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督促指导全区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治理、科学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综治工作。

负责人:杨涛(爱卫:0792-8117926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66号区市民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32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联系方式:  

(一) 办公室  电话:0792-8564686

(二) 财务人事股 电话:0792-8102767(财务)、0792-8223621(人事)

(三) 医政体改与规划发展股 电话:0792-8115421

(四) 基层卫生健康与中医药股 电话:0792-8112231(基层卫生健康股)、0792-8110856(中医药股)

(五) 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电话:0792-8581072

(六) 疾控科教股  电话:0792-8112231

(七) 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电话:0792-8117926

(八)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血吸虫病与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电话:0792-8117926

法定依据

浔阳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浔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浔办字〔2019] 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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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浔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未经许可 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