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5-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0643

浔阳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5-08 14:50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大气、土壤、声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参与拟订属地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处理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口设置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对属地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十一)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十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十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科普工作。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十四)完成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属地生态安全。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纪检监察等党务工作,负责政务、日常事务、行政体制改革、政工人事(退休人员管理)、财务审计、绩效考核、意识形态、宣传教育、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等行政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对口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会计核算中心、综合规划科、法规宣教科等部门工作;对口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政法委办(综治办)、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宣传部和区委各部门工作,负责区环委会办公室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的落实。

负责人:施伟

联系方式:0792-8550100

(二)业务股

负责局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自然生态与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等部门工作;对口区直各部门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的落实。

负责人:许耀庭

联系方式:0792-8550185

(三)政务服务股

负责局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环评与排放管理、法规、精神文明、城市创建、精准扶贫等工作;对口市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政务服务科、法规宣教科和市环境科学学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等部门工作;对口联系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创建办和区直各部门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的落实。

负责人:邵剑锐

联系方式:0792-8550181

(四)局属事业单位

1.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综合股:负责局环保督察、环保整改、服务企业接待日、企业信用平台录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安委会办、司法衔接工作;对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应急管控中心工作;对口联系区安委办等部门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的落实。

(2)信访股:负责局环境信访工作、服务群众接待日工作;对口市局信访科、支队“12369”举报受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口区信访局等部门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的落实。

(3)智慧环境大数据中心:负责局智慧环境监测监控大数据中心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的落实。

(4)一中队:负责工业园1号园、金鸡坡街道、人民路街道、辖区污水处理厂等范围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环境执法及相关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综合协调及信息公开和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的落实。

(5)二中队:负责工业园3号园、白水湖街道、甘棠街道、湓浦街道、辖区医疗机构、辖区加油站等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环境执法及相关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及相关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的落实。

大队长:冯海林

副大队长:李贞、项翔

联系方式:0792-8550096

2.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监测站

对口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负责浔阳生态环境监测站业务工作和局环境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网管理、环境统计工作;支持配合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的落实。

负责人:周平建

联系电话:0792-8550100

三、领导分工

局长:万勇

主持浔阳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万吉明

分管办公室、监测站

副局长:徐新文

分管业务股、政务服务股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

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7-1号

邮政编码:332000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9:00-12:00;13: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13:30-17:30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92-8550100

邮箱:xyhjbgs@163.com

信访电话:0792-8586454

五、法定依据

《关于明确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九编办发〔2019〕2号)、《中共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九编发〔202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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