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资金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59522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02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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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该项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无该项数据)

第三部分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大气、土壤、声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参与拟订属地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处理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口设置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对属地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十一)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十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十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科普工作。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十四)完成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属地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3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1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5.0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4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5.0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万元,资本性支出5.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5.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64.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4万元;资本性支出5.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7.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万元,资本性支出5.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

说明: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

说明: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7.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1.21万元,下降 31.58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5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1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该项安排。

(九)浔阳生态环境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无该项数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数据。

公务接待7.21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4.56万元, 与上年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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