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法规政策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4-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30020-0202-2019-0002
浔阳区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规定
关联导读:
根据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本着规范程序、强化管理、提高效率、严肃纪律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局机关正科及以下在编人员因私出国(境)。
二、因私出入境报批程序
1、申请。如实填报《浔阳区审计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
2、审批。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党组书记审批。
3、备案。审批表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报组织人事部门存档备案。
4、首次申领或护照延期。须按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要求,同时填报《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三、相关要求
1、申请人完成因私出入境报批程序并备案后,组织人事干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相关出国(境)手续。
2、组织人事干部须建立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台账,如实记录全局干部职工护照及出国(境)信息。
3、各股室要加强对本股室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引导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同时,要做好因私出国(境)人员爱国主义、文明礼貌、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等相关教育。
四、附则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2日起施行。
附件:《浔阳区审计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浔阳区审计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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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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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性别 |
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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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往返时间 |
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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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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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与本人 关系 |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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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境)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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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股室长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局长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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