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5-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3735

2024年浔阳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4-05-13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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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四个最严”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进一步筑牢我区食品安全底线,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

一、食品生产方面

1.压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研究分析食品生产企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实际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排查防控措施。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制度,根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考核大纲》、《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读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题库》等,按照市局部署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防控,系统梳理食品生产环节共性风险及各类别具体风险,制定相应措施,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精准防控水平。

2.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根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风险等为 A、B、C、D 的企业监督检查次数分别不得少于 1、2、3、4 次,上级市场监督部门开展的检查计入检查次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不合格企业监督检查。对上年度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在日常监管时调高一个风险等级,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3.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品一策”“一域一档”,及时更新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加强食品生产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应对工作,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积极稳妥调查处理相关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4.加强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治理。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鸡鸭肉冒充牛羊肉制品、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用植物油中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白酒中添加甜蜜素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违法行为。配合持续做好食品过度包装整治工作。组织排查整治重点食品安全问题,对肉制品中肉毒毒素、腌腊肉制品中过氧化值、乳制品中塑化剂、白酒中甲醇、湿米面制品中米酵菌酸、复合调味料中酸性橙Ⅱ、桶装水中铜绿假单胞菌等问题强化监管、控制风险。强化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消费食品,月饼、速冻面米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供校园食品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治理食品生产环节“两超”问题,开展食品添加剂“‘双减’行动”,督促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持续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5.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茶饼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强化原料把关、优化加工工艺、提高质量标准,生产更安全、更优质、更营养的食品。巩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创建成果。

二、食品经营方面

6.压实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经营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指导食品经营企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 300 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 500 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 1000 人的单位、以及中央厨房和农批市场等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达到 100%。

7.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对排查整治深化行动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以防治病媒生物、治理食堂环境卫生、规范复用餐饮具洗消、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集中监督检查,探索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形成长效制度机制成果,确保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8.继续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指导意见》《江西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全力做好两会、龙舟赛、高中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9.持续加大食品销售监管力度。持续加大食品销售环节日常监管力度,积极配合省、市局做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配送企业监督检查以及校外供餐单位、大型餐饮和连锁餐饮企业体系检查,推动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将冷藏冷冻食品列为食品经营安全重点,采取有力举措,排查消除风险隐患,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行为,提升监管水平。

10.继续强化餐饮质量安全监管。巩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三年来经验做法成果,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切实防范区域性、规模性食品安全风险;聚焦人民群众餐饮服务品质升级需求,探索开展餐饮环节原料和加工制作方式公开;以网红餐厅、无堂食外卖餐厅以及投诉举报频发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持续开展“查餐厅”活动;重点加强对提供婚宴、网络外卖、团餐等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医院食堂、旅游景区等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1.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衔接管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以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载体,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力度,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2.持续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工作。强化与农水、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巩固“长江十年禁渔”阶段性成果。持续加大对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涉渔场所(主体)的宣传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营销、加工制作非法渔获物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市场经营主体的“长江禁捕”意识,引导顾客理性消费,拒买、拒食长江流域野生鱼等非法捕捞渔获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3.做好食品经营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指导。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重点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加大抽查考核力度,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14.全面提升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能力。推动食品销售主体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舆情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学习和培训,切实提升食品经营工作条线舆情应对处置效率和水平;加强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的综合运用,通过提醒敦促、责令整改、责任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强化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创新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探索发挥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作用,鼓励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等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借助专家力量适时发布科普宣传、风险提示;强化与媒体沟通协作,畅通发声渠道,加大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特殊食品方面

15.进一步构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基层监管责任人各方责任,实现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包保到位,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100%到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100%建立,做到动态调整,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力。督促企业规范使用《江西省特殊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式范本》,确保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自查发现问题和整改率达100%。动态更新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名单库。建立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和警示教育。组织学习总局编印的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指南释义、特殊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基础读本和题库等。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经营企业覆盖率达 50%以上。按照《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相关操作指南》要求,细化形成配套制度。组织开展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制度学习宣贯,配合做好特医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注册工作,加强备案管理工作。围绕“两个责任”落实见效年,深入宣传食品安全“两个责任”2.0 版。推进“两个责任”宣贯进基层、进企业,多方式、多渠道加强制度文件宣传解读和指导服务,提高宣传实效性、精准性。

16.积极推进特殊食品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市局宣传矩阵及宣传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开发科普宣传产品。要综合运用“报、网、端、微”等媒体平台,“线上+线下”齐发力,结合“3·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传播特殊食品好声音”活动,讲好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故事,多形式、多角度、多频次开展科普宣传,提升消费信心,引导科学消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特殊食品的科学认知,推进特殊食品消费环境的提升。

17.进一步提升特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省市局要求,完成规定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参加市局组织的各县(区)之间交叉检查。培训宣贯《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示范主体评价规范》两个地方标准。推动全省特殊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创建行动,省局统一印制“特殊食品销售专柜”标识贴,组织基层分局免费发放至特殊食品经营户张贴。强化特殊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履行索证索票义务、销售的特殊食品是否经过注册备案、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等问题,实现特殊食品专柜销售,专柜标识、警示用语标识张贴到位,经营秩序更加规范。加强《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宣贯,提高网络销售相关主体合规意识。强化“正向措施引导”和“问题处置倒逼”,用足用好“三书一函”,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责任约谈、立案调查、行政建议、责令整改、提醒敦促等多种方式,切实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加强对特殊食品生产集中区和消费者投诉多、舆情反映集中单位的针对性监督检查,以责任到位推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针对“两会”、“3·15”、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 周年等时段开展重点排查,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有效处置。积极贯彻落实总局编制的婴配乳粉中硝酸盐、阪崎肠杆菌、蜡样芽孢杆菌、塑化剂等常见危害物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流程,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统筹把握舆情处置时效,做到上下联动、指挥高效、落实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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