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2372

2022年浔阳区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2-03-30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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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2022年区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市场监管局的相关部署,围绕“促发展拉高线、保安全守底线”工作目标,统筹推进“防疫情、促发展”各项食品经营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压实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防控和问题整治力度,坚决守护食品经营安全底线红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  

  一、继续强化冷链食品经营监管。持续深化“赣溯源”实践应用,着力提升溯源信息化水平,助力科学精准智慧防控。督促指导各地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第三方冷库、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为重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四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或凭证)、“四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专人操作)、“四不得”(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或凭证的,不得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以及“赣溯源”运用等情况。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不落实食品安全要求、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每月督促、及时分析、强化指导”工作机制,做好涉疫排查管控和监管月报调度。

二、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严格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及《江西省校园食品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部署,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护校行动”和春、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和依法处罚曝光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积极运用“赣溯源”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应急处置,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三、持续推进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认真落实省局《江西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餐饮服务规范年”各项工作。依托“赣溯源”,继续开展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运用监督检查模块,开展无纸化、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强化抽考,形成检查、整改、抽考、促学有效闭环,规范餐饮加工过程,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继续鼓励和倡导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提升“明厨亮灶”覆盖率;以餐饮连锁企业为重点,有序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科学分类,实施分类监管。全面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量化分级管理管理;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提升“小餐饮”管理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院食堂、旅游景区等食品安全监管。

四、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监管。以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及党的二十大等为重点时段,指导各地以大宗食品、节令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等风险高发多发的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体聚餐、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为重点对象,开展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的重点监管,加强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风险。

五、大力推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经营监管责任和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督促各地运用新的监督检查要点表、检查结果记录表科学规范开展监管,广泛督促相关经营者积极运用“赣溯源”平台,深化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和落实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制度;以深化“食品安全自查”为抓手,以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大型食品批发企业等为重点,督促相关食品经营主体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探索加强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及其总部监管机制。继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协助做好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工作。

六、加强经营环节大米质量安全监管。以深入开展涉粮领域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整治为契机,督促各地以农批市场、大中型商超、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以严查大米进货查验、标签标识、贮存条件、质量状况等为重点内容,大力督促市场开办者、相关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密防范风险隐患。督促大米经营主体运用“赣溯源”全面加强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推进大米经营溯源监管信息化。

七、探索实施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掌上化。在前期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100%全覆盖的基础上,以运用“赣溯源”为抓手,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掌上”覆盖率达 70%以上,并按照风险等级管理要求的监管方式和检查频次开展“掌上”监管。

八、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按照《江西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风险。

    九、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督促以农批市场为重点场所、以 11 个品种为重点品种、以“赣溯源”全面应用和加强入场检测为基本抓手,督促落实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入场查验和检测把关,推进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以大中型商超、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单位(学校)食堂等为重点,推动运用“赣溯源”加强采购记录、查验记录的录入并实现与上游农批(贸)市场数据对接,构建从田头到餐桌全链条管控。持续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做好“赣溯源”与总局“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对接工作;配合做好非州猪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扎实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好“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食品经营环节监管,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督查方案、宣传方案等相关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水产品销售者以及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渔政)部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等违法行为。探索推进运用“赣溯源”实现水产品溯源,严格市场准入关,助力“长江十年禁渔”取得实效。

十一、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监管与反餐饮浪费工作。积极推行外卖餐食封签,探索建立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定期向属地监管部门报送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差评排名有关信息的工作机制,限期对差评排名靠前的餐饮外卖经营者进行视频+图文直播等方式开展检查。督促连锁餐饮企业服务总部强化食品安全和制止餐饮浪费管理,定期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和制止餐饮浪费自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将违法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积极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六项制度”,开展“光盘行动”,鼓励公勺公筷、外无接触配送,依法依职责加大对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惩戒力度。

十二、强化食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和参加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监管队伍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有关建议和媒体关注、舆情信息。针对群众反映、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线索,认真分析并及时研究推进完善针对性监管措施,着力提升食品监管工作靶向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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