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简介
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浔阳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突出机构改革职能转型重点,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市场监管为第一职责,以保障民生为第一使命,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地消费环境、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单位地址:九江市庐山路179号
电话号码(信访):0792 - 8139059
电子邮箱(信访、举报投诉)xyqscjdglj@jiujiang.gov.cn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价格监管、食盐质量安全管理、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质量兴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四)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日常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负责质量兴区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九)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政策,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参与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查处标准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协调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建立并实施品牌兴区战略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查处侵犯知识产权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十五)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与化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许可;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制定检查制度,指导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突发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受理药品经营许可,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负责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制定检查制度,指导查处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七)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的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突发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制定检查制度,指导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兴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时间。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实行企业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5.提高服务水平。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五合一”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区公安分局依法提请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生产经营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盐业工作,负责食盐的专营工作,制定和执行盐业产业政策,负责工业盐等非食用盐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余玉山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袁玉瑛同志负责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监管、财务管理、网络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药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网络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金鸡坡分局。
党委委员严萍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小个专党建、行政审批、信用监管、商标与广告监管、知识产权、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考核、市场主体培育、金融对接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人事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商标与广告监督管理股、专利管理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湓浦分局。
市场监管服务中心主任赵洁同志负责综合协调、机关事务、保密机要、信访、舆情监管、政策法规、协助执法、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扫黑除恶、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创文巩卫、社区帮扶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法规股、市场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对接市局稽查局浔阳区执法大队,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委员黄斌同志负责食品(特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人民路分局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秘书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
检验检测中心主任黄廉洁同志负责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构建全国统一市场、检验检测等方面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负责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协助分管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秘书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甘棠分局。
二级主任科员陈文强同志负责特种设备监管、质量发展、认证认可、计量、标准化、安全生产、辖区节能目标评价、双拥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级主任科员汪峰同志负责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委、小个专综合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离退休办公室,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接区纪委驻局纪检组;分管白水湖分局。
三级调研员龚雪华同志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李淑芬同志协助分管行政许可、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级主任科员黎明同志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创文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级主任科员邹杰同志协助分管法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综治、信访、党务、统计、档案、保密、机要、会务、后勤等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监管等工作;承担单位预算决算、财务内部审计、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项资金配备管理工作。
负责人:段佳华
办公电话:0792 - 8139059
(二)人事股。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梅芹
办公电话:0792 - 8232400
(三)法规股。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郑洁
办公电话:0792 - 8220402
(四)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服务大厅)。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承担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食品、药械、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负责人:张文涛
办公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5号行政审批局大厅3楼
办公电话:0792 - 8107168
业务预约电话:17307928727(业务专用手机)
(五)信用监督管理股(加挂浔阳区个体私营经营协会办公室)。
落实有关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落实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牵头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负责人:张帆
办公电话:0792 - 8230289
(六)商标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对商标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实施品牌兴区战略。牵头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拟订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人:李圣亚
办公电话:0792 - 8230289
(七)网络监督管理股。
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配合开展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区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开展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工作。
负责人:曹锦秋
办公电话:0792 - 8100698
(八)市场监督管理股。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行业市场上的违法行为。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经纪人、拍卖行为有关工作。承担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负责人:程芳
办公电话:0792 - 8229982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以及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李琪
办公电话:0792 - 8232955
(十)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建立和完善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工作指南。承担和指导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执行有关反不正当竞争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依授权参与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调查。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负责人:尹红发
办公电话:0792 - 8107109
(十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销售、租赁)、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日常安全监察、专项监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本区域内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督查特种设备隐患整改;监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的情况;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人:聂华君
办公电话:0792 - 8552276
(十二)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
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提升;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订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指导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商品)工作,负责区域和行业性产品(商品)质量整治。承担区政府质量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新华
办公电话:0792 - 8117022
(十三)标准计量股。
负责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方圆
办公电话:0792 - 8117022
(十四)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措施。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认证活动及各类检测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方圆
办公电话:0792 - 8117022
(十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桢敏
办公电话:0792 - 8102615
(十六)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落实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监督检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张桢敏
办公电话:0792 - 8102615
(十七)药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流通、使用、经营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用包装材料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查处药品流通、经营、使用环节质量违法行为;承担药品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工作。
负责人:谭旺国
办公电话:0792 - 8214688
(十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负责医疗器械流通、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及注册产品标准;组织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和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承担医疗器械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应急处置的具体业务工作;承担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工作;依法查处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质量违法行为。
负责人:谭旺国
办公电话:0792 - 8214688
(十九)保健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贯彻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负责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负责化妆品经营卫生监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违法行为。
负责人:张志仙
办公电话:0792 - 8229982
(二十)专利管理股。
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和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管。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协调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负责人:杨浔玲
办公电话:0792 - 8107109
(二十一)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秘书股。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我区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总体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部门和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推动街道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较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负责协调与职能相关的校园安全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项韫珠
办公电话:0792 - 8116099
事业单位:
1.市场监管服务中心
主任:赵洁 联系方式:0792 - 8228761
2检验检测中心
主任:黄廉洁 联系方式:0792 - 8139059
3.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主任:李晓 联系方式:0792 - 8139059
派出机构:
湓浦分局、甘棠分局、人民路分局、白水湖分局、金鸡坡分局工作职责明确为:
①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及相关许可事项;
②对辖区内核准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③对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依法调解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⑤指导辖区内市场主体国家知名品牌、商标品牌培育,依法申请商标注册、合法使用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质量提升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
⑥对辖区内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⑦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⑧对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依权限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
⑨对辖区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零售经营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
⑩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简易程序案件和简单的一般程序案件;
⑪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涉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权限核发的各类许可证件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⑫宣传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⑬协助上级机关开展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其他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白水湖分局
负责人:张志明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街道战备路保障房1#106-2号临街门面
联系电话:0792 - 8566646
2.湓浦分局:
分局长:江安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莲花池支路莲花池小区3号楼103-105
联系电话:0792 - 8223729
3.甘棠分局:
分局长:干正保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甘棠街道塔岭北路北司家园临街商铺2号楼2层门面
联系电话:0792 - 8216262
4.人民路分局:
分局长:黄斌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路街道孔家洼保障房1#负一楼
联系电话:0792 - 8226587
5.金鸡坡分局
负责人:赵松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金鸡坡街道滨江东路149号
联系电话:0792 - 863200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8:00(行政服务大厅上午9:00—12:00 13:30—17:00)
冬令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3:30—17:30(行政服务大厅上午9:00—12:00 13:30—17:00)
法定依据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浔办字〔2019〕24号(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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