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2-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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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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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浔阳区人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
(十)职能转变。
1.划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划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含参保经办职责)至区医疗保障局;保留工伤保险支付经办职责。
3.划出公务员综合管理职责至区委组织部;保留全区表彰奖励综合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的人事任免手续等职责。
4.划出外国人来浔就业管理服务、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至区科技局。
(十一)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职责:
1.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2.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3.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4.负责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负责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仲裁工作。
5.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6.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江市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1.协助拟订全区就业创业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全区开展就业创业服务。
2.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承担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等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3.承担区级流动人员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托管工作。
4.指导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培育建设多元培训载体,指导全区公共就业实训基地、训练中心建设。
5.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导规范业务经办,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担保服务,负责搭建创业融资平台。
6.落实就业困难群体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承担公益性岗位开发服务。
7.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开展失业保险经办服务。
8.负责区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9.负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江市浔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1、经办企业、行政事业养老保险;
2、经办企业、行政事业工伤保险;
3、经办企业、行政事业生育保险;
4、经办企业、行政事业失业保险;
5、发放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6、以及负责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我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其中本级预算单位1个,为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预算单位2个,分别为九江市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九江市浔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编制人数7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数107人,其中:在职人数67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行政工勤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8人,退休人员4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16.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2.6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91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3.64万元;其他收入99.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016.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2.6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4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2.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9万元,资本性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669.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9.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00万元,资本性支出4.9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6.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2.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7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6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1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0万元;资本性支出11.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1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3.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7.05万元,农林水支出70.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4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2.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9万元,资本性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57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00万元,资本性支出4.9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6.7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38万元,下降5.2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11.9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1、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惠民使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围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稳民生并举,为维护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2、各地按时民生实事工程的要求,积极应对国家创业担保政策调整变化,降低扶持对象创业成本,减少财政贴息支出。
3、根据赣办发【2019】10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申请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
2)立项依据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2、九人社字【2022】35号文,关于下达2022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3、赣办发【2019】10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
1、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九江市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3、九江市浔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4)实施方案
1、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申请劳动监察经费,处理各项投诉案件,做实事让百姓满意。
2、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有关指标 、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06年之前区社保中心可以以500元/人的标准对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人员收取社会化服务经费,2015年起此项收费取消。从目前情况看,社保管理服务是一项长期民生工程,后续仍需要倾注大量人力、物力,社保单位工作经费存在大量缺口,根据赣办发【2019】10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申请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5万元。望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5)实施周期
1、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1、劳动监察经费:2万元。
2、创业贷款担保基金:70万元。
3、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服务经费:4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1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13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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