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乡村振兴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1-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5346
浔阳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关联导读: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定义
将之前的(良种补贴、种植补贴、地膜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一项补贴,用于维护保持农村永久基本农田地力以达到耕作要求的一项补贴。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所有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有条件的要积极推进双季稻种植。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要求,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严禁挪作他用。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12元/亩。
四、补贴面积界定
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按确权面积自然资源部门认定面积予以核定,具体方式由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对已作为畜收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抛荒耕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约的原则,对抛荒超过两年(两年)的耕地,晳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五、申请材料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农户登记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村委会汇总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乡(镇、场)汇总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县(市、区)汇总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设区市汇总表。
六、补贴程序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对农户补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村组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到户的耕地面积上报街道。村集体耕地由村组登记,经村小组长和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必须同农户耕地面积一并张榜公示后上报街道。对已作为畜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
2.街道初核。街道对村上报的农户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3.区级确认。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对街道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查,最终确认全区享受补贴的耕地总面积。
(二)上报补贴面积。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财政局,以农财两家文件形式逐级上报补贴面积;设区市汇总各县(市、区)补贴面积后,以农财两家文件形式分别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三)拨付补贴资金。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县(市、区)申报的补贴面积,核算分配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切块下拨至各县(市、区)。县(市、区)将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拨付到农户,并进行张榜公布,同时,还需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在县政府或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咨询电话
0792-8225181
八、联系方式
0792-8225181
九、办理时限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普惠性质,无需申请材料,耕地在种便核实拨款。
十、受理单位
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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