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义务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4-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1856
关于做好2024年浔阳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春季普测工作的通知
关联导读: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文件精神,落实市教育局“一县一点”浔阳区心理健康提升项目。经研究,区教体局统一搭建浔阳区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并利用平台对浔阳区在校师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在线普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6日
二、测评对象
小学低段: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
小学高段:四至六年级学生
初中:七至九年级学生
老师:在职教师、在校教工
三、普测地点
各学校微机室(小学低段由家长自行在家完成)
四、测评方式
利用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测试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业指导普测队伍
为了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浔阳区教体局成立心理健康普测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学校要严格制定心理健康普测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普测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德育主任、年级主任、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及班主任,共同完成中小学生及老师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工作。
(二)技术保障,派驻专家全程服务答疑
为了使测评工作能够专业有效地完成,浔阳区教体局依托专业机构对参与心理测评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等进行心理测评工作的服务工作,各学校未参加过心理测评工作的操作员需报告心理健康测评领导小组,经培训结束后,方可开始心理健康普测工作。
(三)科学筛查,建立心理成长档案
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每个学期开展全面普测工作,指导学生及老师登录心理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填写心理健康调查问卷,形成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报告,通过综合分析评估,建立学生心理成长档案,逐步完成“一生一策,一校一案”目标。
六、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提供必要的人员支持和经费保障,按照《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要求。测试前向学生及家长讲明心理健康普查的目的、意义等,让学生积极配合,以保证心理健康普测工作有序进行和圆满完成。
(二)加强指导,确保实效
心理普测活动由浔阳区教体局心理健康测评领导小组和测评机构技术人员全程指导,提供专业和技术支持。负责心理测评的心理教师必须参加前期测评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此次活动。测试过程中,各学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组成员和班主任要明确告知学生问卷测试注意事项:
1.在测试期间,需要一名负责普测的心理老师在机房主持测评,测评的学生由班主任带领前往机房。
2.学校微机室要能正常访问互联网。
3.建议测试前打印好学生的身份证信息小纸条,人手一条,方便学生进行登录。
4.测试过程中保持安静,在测试时限以内,不要催促学生。
5.要求优先使用学校微机室测试,测试环境不受干扰,保证测试准确性。
6.确保学生把所有题目做完后方可交卷,保证答题效果。
(三)全面评估,理性对待
鉴于心理测试结果受诸多因素影响,测评结果只是对心理健康情况的基本衡量,不是唯一衡量标准。因此心理测试结果仅能作为判断心理健康问题的辅助手段、参考依据,不能仅根据测试结果对学生“贴标签"。心理健康是个动态发展过程,告知学生和家长要以平和心态,理性看待,积极应对。
(四)严格保密,确保安全
测试过程中,所有基础数据使用人员均需签署数据安全承诺,数据安全保障由平台技术人员负责,测评工具的技术细节属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所有参与者不得私自传播。开展心理测评必须遵守职业伦理规范,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它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不得私自泄露评测结果。
七、测评工作安排
(一)集中培训阶段
2024 年 4 月1 日,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普测工作部署及培训会议,要求各学校心理健康负责人及专职心理教师参加。
(二)安排部署阶段
2024年4月9日起,开始数据收集工作,3个工作日完成老师及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三)集中评测阶段
2024年4月12日起至 2024年4月15日,各学校在规定的测评时间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测评。
(四)总结评估阶段
2024年4月下旬,根据评测结果,以及评测报告,对本次评测进行初步评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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