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9-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2773

九江市浔阳区储备地块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30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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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盘活国有资产,现对位于浔阳区一宗国有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进行竞价招租,具体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地块位于浔阳区长虹东大道北侧、曹家山安置小区南侧,面积30亩,临时利用用途:临时利用且不得建永久性建筑。该地块目前为停车场。

二、公告期限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1日。

三、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竞租者应于公告期结束前携带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向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浔阳区分中心提交竞租报名申请。投标人报名提交材料(须密封):(1)报价清单;(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竞租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租该地块。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租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6年10月12日 上午10:00;

2.地点: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浔阳区分中心(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浔阳区分局4楼401室)

3.联 系 人:计雅清  联系电话:13755202301

六、现场竞价规则

该地块按上述租赁条件出租,本次竞价采用明投(竞投)形式,起始价为竞投底价,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有一位竞租人参与,该竞租人即为承租人。租期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租金底价7296元/亩/年,以最高价中标并签订合同。竞标加价幅度:举牌一次加价50元/亩/年。

七、签订租赁合同

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需按竞租成交确认书要求的期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清相关费用,如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的,视为自愿放弃处理。

八、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中心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中标后不得以上述理由放弃承租资格,否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土地,做好土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不得破坏土地及周边环境,租赁期内负责土地的日常维护,承担相关费用。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规划调整、项目建设等原因需提前收回土地,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对承租方的投入及损失不予补偿。承租方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为加强周边地块管理,该租赁地块承租人必须在租赁地块外围建设高度2.5米封闭式围墙,长度约169米。

3、该地块在租赁期间因政府建设需要收回,承租方应及时退租,相关场地建设投入不予补偿。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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